其實事情與飛行技術無關
其實事情與飛行技術無關。
今天我執行****航班, 從AAA—BBB—CCC往返。 我的副駕駛是一個資歷很老的飛行員。 昨天他嚴重感冒, 本來他昨天是要執行航班的, 因為病情, 由我代替他執行了任務。 按道理, 他應該好好休息, 直至痊癒。 可是經過一個晚上加上一個上午的休息後, 他自我感覺良好。 而上述這些是我今天在飛機起飛後才瞭解到的,
飛行中, 他不斷的咳嗽, 因為是長航線, 無疑加重了我的工作負荷。
最關鍵的問題是, 我和他在同一個駕駛艙裡面, 而飛機的空調系統是部分內部迴圈空氣的, 在執行到最後一段的時候, 我感覺到我, 他的感冒已經傳染給我了, 嗓子開始發幹, 呼出的是熱氣(空調的溫度正合適), 腦袋開始出現平時感冒前的症狀。 結束任務落地後, 我已經斷定自己已經被感染上流感了。
幾個問題:
1 、先行的飛行員執行任務前, 由原來的航空醫生檢測身體, 改為自我申報身體狀況, 看來還是有些問題的;
2 、飛行員的自律性(誠信度)遭到懷疑;
3 、排班人員為什麼不把關? 這裡面還有很多的問題,
好了, 剛飛回來, 已經感冒了, 不想寫更多的, 我要好好休息一段時間, 直到我自己好了之後在說吧。
專家點評:
根據CCAR-121.576條款(航空衛生保障)的要求。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 機長發現機組人員不適宜執行飛行任務的, 為保證飛行安全, 有權提出調整。
2) 承運人應加強瞭解運行中機組成員的身體狀況, 建立和加強運行前的體檢措施, 特別是在近年來預防“非典”的要求要做好。
3) 做好根據飛行任務和飛行環境特點, 對機組成員進行航空衛生知識的培訓。 SCASS報告中所提到的長航線運行, 承運人更應該把好機組運行關,
4)CCAR-121.576(C)(2)(3)機組成員在身體狀況發生變化, 不符合所持的體檢合格證相應的醫學標準時, 不得執行飛行任務。 而且飛行機組在執行飛行任務前不得服用藥效可能持續到飛機預計起飛時間的藥物, 也不得在值勤中服用藥物。 承運人《運行手冊》中明確規定禁用藥物的要求。
綜上所述, 要解決政府規章和航空承運人《運行手冊》的符合性, 加強對人力資源的深度培訓, 正如楊元元局長所說:寫下要做的、做你所寫的、記下做過的、查你所做的。
目前, 航空公司的薪酬機制給飛行機組帶來弊病, 造成有的航空人員“帶病堅持”飛行的情況時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