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孤寡老漢受雇幹活腿骨骨折 好律師艱難調解為其爭取賠償7萬

濰坊保健訊 伴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轉型, 生產力水準的提高, 城鄉經濟發展的不斷融合,越來越多的農民為了增加經濟收入,改善生活品質,

走進城裡打工。 但在新的環境中會遇到不少他們無法解決的新問題, 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也就成為普遍關心的焦點話題。 在全面建設法治社會的今天, 我們應堅持“以人為本”的社會主義治國理念, 聽基層群眾的心聲, 做他們想做之事, 保障進城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 丁某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受援助人丁某, 男, 漢, 1956年8月4日生, 住諸城市皇華鎮下六穀村, 系孤寡老人。 家中還有一位95歲的老母親, 單靠他種地很難承擔起與母親的生活開銷, 所以從2013年開始跟小包工頭竇某某從事地面鋪設工作。 2016年2月22日12時30分, 丁某某在施工車間內, 被同受雇于竇某某的侯某某倒車時壓到腿部造成粉碎性骨折,

後入住諸城市中醫院治療, 傷害事故發生後, 丁某某及其外甥肖某多次找竇某某和侯某某交涉賠償事宜, 但是最後都是以雙方相互推辭未果。

萬般無奈下, 他委託其外甥肖某到諸城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接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後, 山東海宏律師事務所安排劉術霞律師承辦該案, 她及時跟丁某某通了電話, 由於老人傷情不便於當面會見, 關於案件的具體細節其外甥替做了陳述, 在做筆錄過程中發現此案侵權責任主體比較複雜, 劉律師深知作為訴訟案件本身來說, 確定有利於受害人的適合被告主體是非常重要的, 這樣就需要對基礎法律關係做充分解析。 在梳理案情後, 查知受害人丁某某所在車間地面鋪設工程是由諸城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諸城奧鈴汽車廠發包給山東精典有限公司的,

山東精典有限公司又將工程分包給了沒有相應資質的小包工頭竇某某, 鑒於上述情況, 立案之前律師先到諸城市工商行政部門調取了諸城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諸城奧鈴汽車廠、山東精典有限公司的法人資訊登記情況, 進一步理清相關責任人的內部關聯關係。 為了最大限度的幫助丁某某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將竇某某、侯某某、諸城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諸城奧鈴汽車廠、山東精典有限公司作為共同被告, 使各被告能夠相互牽制, 以便有利於庭審的順利進行。

從律師執業經驗來談, 劉律師認為本案庭前調解的可能性是有的, 但是達成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有不小的難度, 其一, 受害人傷情比較嚴重, 需要做人身損害鑒定才能確定一個明確的賠償數額。 其二, 侵權責任主體比較多, 相互推脫扯皮的情況可能會出現。 其三, 受害人丁某某與各侵權人之間的矛盾很深, 無疑加大了調解的難度。

儘管如此, 考慮到受害人丁某需要儘快得到這筆賠償款繼續接受治療和生活, 劉律師堅定了對本案調解的信念。 同時在開庭前對受害人丁某某也做了大量的思想開導工作, 讓他明白了辦案思路和想法, 瞭解了非訴調解的真正意義與好處。

2016年6月16日, 是開庭的日子, 當時四被告、受害人丁某某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