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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技術,幾分鐘收入上百元?不存在的!檢察官提醒,小心這種騙局……

用自己的閒錢代別人償還信用卡欠款

從中賺取手續費

幾分鐘時間就可以收入上百元

是不是覺得又開闢了一條“生財之道”?

但是 小心這只是個“陷阱”!

用手續費作誘餌

收完錢轉身就跑

2016年3月14日, 在翔安區新店鎮阿強(化名)經營的便利商店內, 陳某煌告訴阿強, 自己一個朋友信用卡透支了15500元沒錢還, 問阿強能否先幫忙把錢還上。 然後可以從裡面抽取1%的手續費, 而且可以立馬從pos機上把15500元刷走。

幾分鐘就可以賺得100多元, 而且只是舉手之勞。 阿強覺得, 這樁生意十分划算, 於是欣然同意。 不一會兒, 陳某煌的朋友林某榮就來到了阿強店裡。 阿強通過手機銀行向林某榮轉帳了15500元。 轉完錢後, 林某榮說還想要買一包煙, 就在阿強轉身去拿煙時, 林某榮一把抓起桌上的信用卡, 跑出了店外。 阿強趕忙追出去, 林某榮卻已經坐上停在店外的轎車離開了。

周密策劃細分工

一年多詐騙15起

原來, 這是一個策劃周密、分工明確的詐騙團夥。 2014年10月, 陳某煌、林某榮和林某水一起喝酒時, 感歎賺錢不易。 林某水提出一個賺錢的辦法:拿透支過的信用卡讓商家代還欠款, 再借機將卡偷回來。 陳某煌和林某榮覺得這個點子不錯,

決定合夥幹。

林某水負責準備信用卡, 他用父親的身份證辦了一張光大銀行信用卡, 還租了輛車, 專門用於行騙時使用;陳某煌負責尋找可以刷卡的商家, 然後經常去買東西, 和商家混個臉熟, 以便日後下手;林某榮則負責實施。

2014年10月14日, 陳某煌、林某榮和林某水三人在一家超市用上述方法騙得3萬元後, 覺得這其中“商機無限”, 隨後一年間, 三人在廈門市集美區、翔安區、同安區和泉州安溪縣等地作案共15起, 詐騙金額多達30余萬。 近日, 犯罪嫌疑人陳某煌、林某榮和林某水被翔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說, 此類案例中, 不法分子還有其他詐騙手法:比如, 讓他人幫忙代還信用卡, 其實他自己有兩張卡, 可共用額度。 在代還人還款後, 他用另一張共用卡刷卡消費, 從而達到騙錢的目的;還有, 雖然代還款人往往持有欠款人的信用卡和密碼, 但欠款人卻可以打時間差,利用代還款人存錢和取錢的“間隙”,電話掛失銀行卡以阻止代還款人取出錢,之後補辦新卡,將錢據為己有。

檢察官說,代還款人與欠款人往往並不認識,對欠款人的經濟狀況、還款能力、誠信度等並不瞭解,很容易落入騙局,想賺快錢最終可能會讓自己遭受損失。

在這裡提醒市民,為保證財產安全,一定不要從事信用卡代還這種本身就違規的業務,一旦被騙則得不償失。

文案:翔安區檢察院

編輯:李秋雲

但欠款人卻可以打時間差,利用代還款人存錢和取錢的“間隙”,電話掛失銀行卡以阻止代還款人取出錢,之後補辦新卡,將錢據為己有。

檢察官說,代還款人與欠款人往往並不認識,對欠款人的經濟狀況、還款能力、誠信度等並不瞭解,很容易落入騙局,想賺快錢最終可能會讓自己遭受損失。

在這裡提醒市民,為保證財產安全,一定不要從事信用卡代還這種本身就違規的業務,一旦被騙則得不償失。

文案:翔安區檢察院

編輯:李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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