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溪二中學生在上課。
2017年博羅縣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實行積分入學!日前, 博羅縣教育局發佈積分入學方案。
無房產者需提供居住證或營業執照等有效證件
根據方案, 此次積分入學的物件為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博羅縣居住, 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 年滿6周歲的非博羅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博羅縣內戶籍地以外的鎮(管委會)居住, 有合法穩定職業及住所, 年滿6周歲且具有博羅縣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符合條件的異地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兒童少年, 申請入讀居住地所在鎮學區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其父母或監護人有房屋產權的, 以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借款合同及發票地址為准;無房產的, 提供《廣東省居住證》或營業執照等合法有效證件。
根據方案, 此次積分入學的實施範圍為:除縣城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外其他鎮(含羅浮山管委會)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各學校視學位元剩餘情況公佈積分入學招生計畫
各公辦中小學待戶籍生及符合相關政策學生于7月13、14日報名後, 將視學位元剩餘情況於7月16日公佈積分入學招生計畫數。 積分入學遵循“屬地管理, 免試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 以居住地所屬鎮(管委會)的學區學校為單位實行積分入學。 堅持公平、公正原則, 依據申請入讀學校的計畫數, 按積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最終入圍的積分入學學生, 請于7月25日至26日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其中, 小學一年級申請人帶戶口名簿、出生證等相關證件到錄取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初中一年級申請人帶戶口名簿、《學籍基本資訊表》等相關證件到錄取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逾期未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