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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在高架橋撞傷老人,對方讓我全責,我該不該認?

剛剛逛知乎看到了這樣的一個問題“我開車在高架橋(試通行, 且禁止非機動車上路)上撞到了一個老大爺已住院, 對方想讓我認全責我該怎麼辦?“

換句話理解就是, 行人有錯我有保險, 撞了人, 本著人道主義我要不要認全責?

案件回顧

據事主講述, 5月4號早晨7點左右, 車主駕駛機動車在高架橋從西往東行駛, 速度70邁(限速80)。 上橋後發現有老人從南向北行走, 車主立即刹車但由於剛下過雨, 地面濕滑, 還是撞上老人。 車主事後報警, 通知保險公司, 並及時墊錢救治老人。 在後期劃分責任時, 傷者家屬, 交警要求車主認全責, 直接走保險。 據悉車主有交強險和三者30萬的商業險。 5月17日, 交警以車主在臨時通車路段發生事故為由直接判定車主全責。 但車主回饋高架橋上並沒有禁止通行的隔離樁, 也沒有禁止通行的標誌, 車主對交警的判定結果表示不解。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 不應該認

為什麼?

因為後果你預料不到, 也承擔不起

拋開事故背景, 我們從問題字面上來分析一下

1. 老人私上高架橋, 是違法行為, 發生交通事故, 老人雖是弱勢一方但是主要責任人, 應該最少占7成責任。 車主3成責任, 卻要求車主全款賠償不划算。

2. 老人年事已高, 雖住院, 但後續情況未知, 如果車主認全責, 萬一老人傷重離世, 車主是要坐牢的, 不划算

3. 最後車主肯糾結全責這件事, 說明車主有保險。 但老人傷情未知, 認了全責, 就要賠償老人所有治療費用。 三者要是沒買100萬, 車主敢認全責, 除非你想妻離子散, 傾家蕩產?不划算!

回歸到事件本身, 我們來詳細分析這件事兒

為什麼家屬和交警都希望車主能認全責?

1)車主有保險, 傷者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

2)車主不會受到病人家屬的騷擾;

3)交警不會受到病人家屬的騷擾。

然鵝, 天下真沒有這樣的捷徑和美事, 因為你永遠都不知道傷者以後會不會來找你的麻煩。

為什麼不建議車主認全責?

● 不夠賠。 車主購買了交強險和三者30萬, 而交強險的最高賠付金額是122000元, 在購買不計免賠情況下, 三者最高賠付30萬元。 對於一個老人治療和後續恢復上, 這些賠償夠不夠就要考量一下了。 超出保險公司賠償範圍的就要由車主自己承擔, 傾家蕩產分分鐘的事兒, 所以認全責不理智。 要任性, 三者先來個100萬。

● 車主認全責有騙保的風險。 車主購買保險可以轉嫁風險, 但不是全責卻認全責, 如果保險公司不想賠償就可以要求行政覆議,

起訴交警責任判定有無, 事情會變得更麻煩。

● 根據現場圖片, 我們可以看到高架橋上並沒有禁止通行的隔離樁, 也沒有禁止通行的標誌, 此事故顯然車主是次要責任方。 車主有保險, 交警怕傷者找麻煩, 就要求車主認全責, 雖然最後有保險公司賠償, 但是羊毛都出在羊身上, 吃虧的還是車主。

小編建議

✦ 對交警的責任劃分提出行政覆議, 公平公正劃分事故責任;

✦ 後續理賠事宜全部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不過多參與;

✦ 一旦傷者提起法院訴訟, 要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 該賠就賠。

特別提醒:

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後,車險保費和車主的出險次數掛鉤,因此車主在發生事故後,都會考慮私了,但如果是面對撞傷人這樣的事,小編強烈建議車主不要私了,或者認全責。在這個時候,同情心和保險都沒有用。同時小編建議車主上路一定要買商業險,三者起步50萬,出行才能有保障。

該賠就賠。

特別提醒:

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後,車險保費和車主的出險次數掛鉤,因此車主在發生事故後,都會考慮私了,但如果是面對撞傷人這樣的事,小編強烈建議車主不要私了,或者認全責。在這個時候,同情心和保險都沒有用。同時小編建議車主上路一定要買商業險,三者起步50萬,出行才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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