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農村宅基地繼承的問題
(1)房地分開
在土地共有制的前提下, 土地所有權歸集體是一定的。
(2)地隨房走
和城市土地面臨70年到期同樣的問題, 在空間上房地無法分開。 在政策上大體奉行地隨房走的原則, 只要房屋可以繼承, 土地的使用權也可以變更到子女名下(前提是房屋存在且不能翻蓋)。
上面也說了關於宅基地繼承的問題, 當然, 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是可以依照“地隨房走”的原則進行處理, 也並不是所有子女都可以繼承父母遺留的找基地, 下面幾種是不能繼承的情況。
二:子女不能繼承宅基地的情況?
1、子女戶口已遷出, 不屬於集體成員者將無法繼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權。
2、子女未和父母一同生活且子女不符合申請宅基地的申請條件, 這種情況下, 也不可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3、宅基地長期閒置或房屋長久失修, 其子女不可繼承。
4、超出宅基地標準使用面積的部分不可繼承。
5、違規使用的宅基地, 將會被強制收回, 不可繼承。
有些朋友說, 自己家的宅基地由於一直沒人在家空置了幾年, 現在村裡卻說要無償收回是什麼情況? 不僅如此, 朋友們還需瞭解, 閒置宅基地只有之一, 還有其他的情況宅基地也是會被國家無償收回的。
三:這4種情況, 農村的宅基地將會被無償收回!
1、長期閒置宅基地
目前, 大部分的農村青年常年在外務工, 導致農村出現越來越多的閒置宅基地。 為了提升農村土地的利用率, 對於閒置兩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將不再確權, 而且面臨被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的可能!
2、非法佔有的宅基地
在很多的農村地區均出現了“一戶多宅”的現象, 殊不知, 這已經違反了“一戶一宅”原則。
3、房屋超出規定面積
每個地區的土地管理部門對於該地區農村宅基地的使用面積都有具體的規定, 如果建築的房屋超出規定面積, 村集體就有權無償收回超出的部分。
4、阻礙城鎮化建設的宅基地
隨著農村城鎮化建設的步伐加快, 越來越多的農村土地被徵收用於城市的基礎性建設, 對於那些徵收用於建設公共基礎設施的宅基地, 國家是要收回其使用權的。 不過, 咱農民也不要擔心, 肯定也是有經濟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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