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 廣東省肇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一名吳姓民警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 肇慶市瀕危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對蘇某家被發現的一盤蛇肉和視頻內容進行鑒別, 最終鑒定蘇某捕殺食用的蛇類確為蟒蛇。
吳姓民警向澎湃新聞還原了整個抓捕過程。
6月7日晚, 警方將犯罪嫌疑人蘇某抓獲, 並在蘇某住所內查獲了由不同種類的蛇和貓頭鷹泡制的8瓶藥酒, 藥酒中泡制了至少29只蛇和至少11只貓頭鷹。 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目前在逃, 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據該吳姓民警介紹, 經審查, 嫌疑人蘇某承認蟒蛇從野外捕獲,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顯示, 蟒蛇屬於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 貓頭鷹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三有”保護動物名錄》顯示, 蛇類屬於“三有”保護動物。
重慶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秦鵬教授告訴澎湃新聞, 蟒作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其野生與馴養繁殖體均屬於刑法第341條第1款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21條第2款規定, 其合法捕殺, 需申請到國務院野保主管部門頒發的特許捕獵證。
“如果未持證, 非法捕食蟒蛇, 那麼其捕、殺行為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秦鵬說。
肇慶市公安局吳姓辦案民警告訴澎湃新聞, 目前嫌疑人蘇某因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刑事拘留,
秦鵬表示, 按照前述最高法《解釋》規定, 涉案2條蟒蛇屬於情節嚴重, 4條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因此, 若只有視頻中的一條蛇, 不會構成情節嚴重, 罪名成立後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並處罰金。 此外,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 捕殺買賣貓頭鷹, 涉案一隻就可定罪, 4只以上屬於情節嚴重, 可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