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3月20日電記者20日從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 湖北省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的《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規定, 湖北今年3月1日起, 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 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均納入城鄉居民醫保覆蓋範圍, 不受戶籍限制。
湖北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由於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兩者的獨立運行, 每年在機構和系統建設上的重複投資數目驚人。 由此造成的醫保關係轉接不暢、流動人口重複參保、結算標準不統一、報銷不便等問題格外突出。
據瞭解, “意見”出臺後, 湖北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再無身份上的“二元分劃”, 無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 統一成為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在同一統籌範圍內, 統一籌資標準, 享受平等的醫療報銷政策。 統一由人社系統經辦, 使用同一個資訊系統。
同時, 湖北城鄉居民參保將實行年繳費制, 以家庭為單位參保, 由所在村(社區)負責辦理居民個人參保登記和繳費手續。 在校學生、在園(所)幼兒以學校(園、所)為單位集中參保登記繳費。 繳費期為當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意見”還明確, 對特困供養人員、孤兒、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困群體,
此外, 根據“意見”, 新生兒父母任意一方參加省內基本醫療保險並按規定繳費的, 新生兒可在其父母任意一方參保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免繳當年參保費用, 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保待遇, 次年以新生兒本人身份參保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