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咸安體重3斤新生女嬰遭遺棄 警民接力救助小生命

咸寧新聞網訊兩個月前, 體重3斤的女嬰被遺棄路邊。 兩個月來, 好心人、民警紛紛伸出援手, 女嬰順利存活。 如今,女嬰被轉送至咸安區社會福利院,盼望和呼喚著親生父母的回心轉意。

4月19日早上6時許, 市民蔡女士早早整理好蔬菜, 準備去城區漁水路宏大農貿市場擺攤售賣。 然而當她經過億豐市場附近時, 看到路邊有一個小箱子。 “是誰把箱子扔到這了啊?”蔡女士好奇地探頭一看, 箱子裡竟然躺著一個嬰兒。

平靜了一下情緒,蔡女士又要急著做生意, 便帶著嬰兒來到了宏大市場。 買菜的市民唐女士發現了這個嬰兒,

得知嬰兒來歷後, 唐女士幫助蔡女士報了警, 並將嬰兒帶至咸安區婦幼保健院進行救治。

隨後, 咸安公安分局官埠派出所民警趕到咸安區婦幼保健院。 民警從醫生處瞭解到, 嬰兒性別女, 是一個早產兒, 體重只有3斤。 民警初步判斷這是個棄嬰,但是因嬰兒實在太小, 需住院觀察, 民警只能將嬰兒暫時安置在醫院住院。

該女嬰住院期間, 民警沒有放棄尋找嬰兒的家人。 民警走訪了女嬰遺棄地附近的醫院、商家和住戶, 但均無果。

6月10日, 該女嬰體重已經長至6斤, 生命體征也很平穩, 終於可以出院了。 為了更好地照顧這個女嬰, 官埠派出所民警聯繫了咸安區社會福利院。 當日上午, 該院工作人員前往醫院接回了女嬰。

昨日上午, 記者隨同民警一起到咸安區社會福利院看望該女嬰。 “我們接孩子當天正下雨, 所以我們給她取名寧雨新。 ”咸安區社會福利院院長王珍說, 小傢伙很乖, 目前已經安排到寄養家庭進行寄養, 她們會時刻關注女嬰的情況, 絕不讓她再受到傷害。

“現在女嬰有了好的寄養家庭, 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女嬰父母能夠擔負起責任。 ”官埠派出所民警介紹, 根據法律規定,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和撫養義務, 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 禁止棄嬰行為, 棄嬰行為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父母遺棄嬰兒, 情節不是很惡劣的, 不構成犯罪, 由公安機關對父母進行行政處罰;如果情節惡劣, 構成犯罪的,

則根據不同的情節構成不同的罪名, 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