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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遺產炳靈寺石窟獲“單獨立法”保護 7月1日起實施

央廣網北京6月13日消息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 近日, 甘肅針對世界文化遺產——炳靈寺石窟出臺《甘肅炳靈寺石窟保護條例》, 該《條例》將從7月1日起施行。

受到“單獨立法”保護的炳靈寺石窟, 位於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永靖縣黃河北岸, 以石雕為主, 存有石雕造像694身, 泥塑82身, 壁畫約900平方米, 是絲綢之路上重要的歷史文化遺跡, 初建于16國時期。 距今已有1600多年歷史, 2014年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在今年1月, 炳靈寺石窟、麥積山石窟、北石窟寺等絲路沿線文化遺址整建制劃歸敦煌研究院管理。 專門為“炳靈寺”量身定制的《甘肅炳靈寺石窟保護條例》已經審議通過,

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的27條內容明確了炳靈寺石窟的保護原則、範圍、物件等內容。 其中規定炳靈寺石窟屬國有不可移動文物, 不得轉讓、抵押、出租, 不得作為企業資產經營;禁止鑽探、挖掘、破壞植被、破壞河流水系, 不得露營, 攀岩, 野炊, 焚燒樹葉、荒草、垃圾;不得在保護區張貼、塗寫、刻劃、攀登、翻越。 此外, 在炳靈寺石窟重點保護區內, 不得建設與文物保護無關的工程。 凡在保護區內進行挖掘、采沙、採石等違法活動的, 情節嚴重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 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甘肅省文物局介紹, 雖然國家文物法對文物進行全面保護, 但對於各地珍貴文物的特殊性難以面面俱到,

地方對重要文化遺產單獨立法, 可以更加完善層級配套的保護體系。 2003年, 由甘肅省地方立法部門審議通過的《甘肅省敦煌莫高窟保護條例》開始實施, 十幾年來, 對莫高窟進行科學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次出臺的《甘肅炳靈寺石窟保護條例》是甘肅省繼敦煌莫高窟後, 針對單個重要文化遺產地制定的第二個專項法規。 下一步, 甘肅還將對世界文化遺產麥積山石窟和長城保護進行專項條例的立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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