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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審計要積極助力為企業減負

6月7日, 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推出新的降費措施, 要求兌現全年為企業減負萬億元的承諾。 筆者以為, 隨著免征、停征、暫停的收費項目不斷增加, 免征物件的進一步拓展, 清理不合理收費的力度不斷加大, 審計工作必須創新審計思維和方式, 才能在助力企業減負增效、轉型升級中有新的作為。

一是從涉企成本角度, 倒查政策落實。 在審計過程中, 應從政策落實效果的角度, 站在企業成本的視角, 按行業類別、地域特點等, 統籌分析涉企成本的規模、主要構成造成涉企成本高的主要因素等,

對涉企成本較高的環節、資金和部門單位進行重點審計, 從而做到有的放矢, 實現確保降費措施落實到企業。

二是從整合資源角度統籌專案, 推動一審多果。 在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專案中, 應統籌整合“放管服”改革的審計內容。 如, 在對地方重大產業基金專項審計中, 可通過關注銀行發放企業貸款過程中, 優惠利率落實情況, 審查是否“明降暗升”, 變相增加企業貸款成本;通過關注資金撥付情況, 以及政府擔保資金使用情況, 審查是否存在對企業擔保門檻過高、變相收費等問題。

三是從廣泛聯繫的角度分析資料, 加快資訊融合。 根據國務院新的要求, 除行政部門外, 還要深化商業車險改革減輕企業保費負擔,

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推進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合理降低輸配電價格, 減少經營服務性收費等等。 與此相適應, 大資料分析的範圍也需要由單一財政資料拓展到行業協會商會的財務核算資料、金融機構放貸和擔保等業務資料、保險行業車險資料、供電系統業務資料等。 在審計中, 要從更廣的視角開展資料分析, 加快資訊融合。 通過對相關各類資料的綜合對比分析, 揭露不合理收費、轉移不合理收費等問題。 (黃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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