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大學的時候就在一起了, 當我們畢業的時候, 婆婆覺得我是外地人, 說什麼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因為我父母也希望我可以留在他們身邊,
我父母和老公父母為了讓我們彼此忘記對方, 都給我們包辦了婚姻, 在父母的強逼下, 最後我們都結婚了。 可是婚後的我們一直都不幸福, 我和老公約定好了, 彼此都不和對方住在一起, 不要孩子, 就這樣我們堅持了一年, 對方知難而退我們都成功的離婚了。
雙方父母看我們都非常的堅決, 就這樣我和老公順利的結婚了。 離婚後我們都離開了父母, 兩個去了同一所城市生活, 結婚當天我和老公沒有叫任何人, 我們騎著自行車來回, 晚上老公給我做了許多我喜歡吃的東西。
婚後的我們過的非常的幸福, 可在我們婚後沒多久, 老公被查出顱咽管腫瘤, 緊急送往醫院。 為了給老公治病我和婆婆花光了所有的錢, 最後經過醫院的搶救老公是活了過來, 可是他卻成了植物人。
婆婆看到老公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我還依舊對他不離不棄,
為了能讓我不再那麼累, 於是就把我和老公接到了他們家生活, 我白天在外工作學習如何護理老公, 而婆婆在家照顧老公和公公, 並且還要給我做飯吃。
就這樣我和老公還有公婆一起生活了五年, 而公公也在這個時候走了, 家裡的負擔也就減輕了許多。 本想著以後我們全家人就可以生活的好一些, 沒想到的時候婆婆竟然提出讓老公和我離婚。
我以為是我做錯了什麼, 於是就問婆婆為何要做出這樣的決定, 結果婆婆說, 因為我沒有給他們家生兒育女, 她希望以後她的退休金留給老公, 不想我跟著分。
聽到婆婆說的理由, 我覺得非常的可笑, 這麼多年了我一直盡心盡力的照顧老公, 如今換來的卻是這樣一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