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創業”現在儼然已經成為互聯網的風口, 在這個人人都是自媒體時代下, 靠倒買倒賣資源的公關公司是不是有一些危險?
有同行就向我抱怨, 那些“自媒體”們都出去自己和客戶談合作去了, 要的價格低, 幹的活還多, 這讓我們這些公關和廣告公司沒有了活路啊~
確實, 以“整合行銷”為噱頭的公關公司和廣告公司們越來越發現, 在客戶面前沒有了話語權, 因為你推薦的資源, 可能甲方都已經研究, 甚至都聯繫接觸過了, 你整合行銷的模式, 對於甲方來說, 不過是掙差價的一個噱頭和藉口而已。
再加上各個大的內容聚合平臺開始提供客戶自助投放的功能, 這讓中間商的乙方們情何以堪?
讓我們分析一下甲方客戶的心態, 如果選擇乙方的公關或者廣告公司, 目的是什麼, 無非就是省時、省力、省錢再加上好使喚。
如今的媒體和廣告投放開始碎片化, 進一步要求乙方更加專業的同時, 對甲方的花費也提出更高的要求, 以前那種各家都給一點, “撒胡椒麵”的方式顯然不適合了, 平臺和帳號那麼多, 怎麼可能全部都投, 集中投放幾個優勢又相對性價比高的平臺才是明智之舉, 這個時候乙方的服務價值除了提案、創意、推薦資源外,
而隨著甲方客戶自媒體的興起, 對投放資源的粉絲、影響力要求也肯定水漲船高, 如果乙方還停留在過去的資源層面, 被替代也就成為必然了。
而對於甲方來說, 節省成本當然需要考慮,
所以, 乙方大可不必憂心忡忡, 如果碰到只認可幾千塊就能搞定行銷推廣的客戶, 你覺得還有談合作的必要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