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用航空網通訊員王珂訊:記者近日從深圳機場獲悉, 目前廣東地區已進入強對流天氣多發季節, 雷雨天氣影響機場航班運行的情況也將增多。
汛期來臨, 航延或增多
記者從深圳機場近日召開的年度三防工作會上瞭解到, 今年深圳地區汛期將從4月中下旬持續至9月上旬, “龍舟水”天氣主要出現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 天氣情況總體較為複雜, 機場航班運行或將面臨較大壓力。 機場方面預計, 從3月下旬開始至6月底, 由於天氣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和取消情況將隨之增多, 尤其當出現區域性雷雨天氣時, 整個珠三角區域航路都會被雷雨雲團覆蓋, 對機場航班運行影響時間長、範圍大, 易出現大面積航班延誤的情況。
機場提醒:航空出行注意天氣變化
根據氣象預報, 本周江南、華南等地將出現持續性降雨天氣, 局部地區將有大到暴雨, 並伴有雷電冰雹等強對流天氣。 受短波槽和再次加強的偏南氣流影響, 深圳21日夜間至22日降雨趨於頻密, 局部可達大雨量級, 並可能伴有雷暴和短時強降雨, 屆時機場航班正常運行可能受到影響。 機場及公安方面為此提醒旅客, 在選擇航空出行時應提前注意天氣變化, 及時與選乘的航空公司或機票代理人聯繫, 瞭解航班動態。
機場公安:嚴厲打擊“空鬧”行為, 旅客維權須理性
據深圳機場公安方面介紹, 對於旅客的“空鬧”行為, 公安持續加大打擊力度, 維護機場正常的運行秩序。 據統計,
機場方面提醒, 在遇到天氣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及取消等情況時, 要保持冷靜, 理性、合法地維護自身權益, 切勿因一時衝動觸犯法律法規。
旅客可申請確認航班延誤取消原因
據瞭解, 近兩年國家及民航行業對於航班延誤的處置和“空鬧”行為處罰也出臺了相關法律法規。 其中, 由交通部頒佈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規定》從航班正常保障、延誤處置、旅客投訴管理等各個方面, 進一步明確了航空公司、機場、空管等航空運行主體的責任, 為維護乘客合法的權益、保障正常航空運輸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據。
根據《規定》, 今後由於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 造成航班在始發地出港延誤或者取消, 承運人應當協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 費用由旅客自理。 航班如在經停地延誤或取消, 以及發生備降, 無論何種原因, 航空公司均應負責向此類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務。 作為配套機制, 旅客可通過中國民用航空局消費者事務中心網站(www.caacca.org.cn)或電話(010-64287798)向民航局申請確認所乘航班的延誤或取消原因。
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將被記錄
此外, 針對近年來旅客“空鬧”行為增多的情況, 2016年2月1日開始實施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也明確規定:“對民航工作人員實施人身攻擊或威脅實施此類攻擊的;強行衝擊駕駛艙、擅自打開應急艙門的;故意損壞機場、航空器內設施設備的”等十類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將被列入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