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之餘到附近景點遊玩,
不料財迷心竅竟打起佛像主意,
近日,
經南靖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陳某因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現年25歲湖南籍男子陳某
在2015年初到南靖縣城務工,
在打工休息之余,
陳某與堂哥到南靖縣縣城某寺廟觀光遊玩,
兩人看到寺廟內18尊木質羅漢栩栩如生,
讚歎不已。
回來後堂哥便提議
一起將羅漢盜竊回湖南老家販賣,
陳某立刻應允。
2015年7月初的一天,
兩人糾集其他2名老鄉
到該寺廟盜竊羅漢神像
並將神像運至湖南老家。
誰料,
兩人在老家始終找不到賣家,
只好將神像藏在山洞中,
後陳某繼續到福建打工,
2016年12月9日,
陳某在福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