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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召開“生態文明與法治保障”研討會 推動全省生態司法研究

閩南網6月13日訊6月13日下午, 漳州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漳州市法學會和漳州市法官協會聯合召開第五屆“生態文明與法治保障”研討會。 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羅志沙, 漳州市政府副市長黃華安, 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市法官協會會長吳鐘夏等領導出席研討會。

研討會現場

在會上, 漳州市政府副市長黃華安指出, 漳州市“生態文明與法治保障”連續舉辦五屆, 規格越來越高, 參與面越來越廣, 論文品質越來越好, 成果轉化越來越有效。 他希望, 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繼續緊跟綠色發展步伐, 加強對生態法治及環境保護基礎性、戰略性問題的研究, 深入基層調研, 分析具體問題, 科學總結提升, 全力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度化、法治化, 讓漳州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空氣更清新。

對於加強生態文明與法治保障工作, 黃華安還提出堅持目標導向,

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持問題導向, 推動經濟發展和生態建設協同共進;堅持成果導向, 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度化、法治化等三點意見。

“漳州舉辦研討會的做法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廣, 對深入開展生態環境司法理論研究起到了有力的推動作用”, 在會上, 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羅志沙對研討會給予高度評價。

羅志沙強調, 該研討會有全省各中院唯一、專門研討生態文明法制保障、為推動全省生態司法作出貢獻、為審理構建全國平臺積累豐富經驗等特點, 要長期堅持舉辦, 將這項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規範化, 真正發揮漳州中院在全省法院生態環境司法理論研究工作的示範帶頭作用。 他希望,

漳州市“生態文明與法治保障”研討會成為生態司法品牌, 為全國全省生態司法的創新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現場舉行頒獎儀式

該研討會自2013年首次舉辦以來, 至今已第五屆。 在會上, 漳州市中級法院院長吳鐘夏也介紹到, 研討會在為漳州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範區提供法治思路的同時,

已成為漳州市生態法治建設中獨具特色的亮點。

此屆研討會圍繞“生態環境保護與法律機制創新”主題展開, 組委會評出一等獎論文2篇, 二等獎 論文4篇, 三等獎論文10篇, 優秀獎論文23篇。 當日, 現場舉行頒獎儀式, 多位獲獎論文作者代表交流發言。 閩南師範大學法學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何東平教授對論文作點評。 他表示, 此屆研討會論文評選有研究主體多元化、深度和廣度更好等特點, 最大的亮點是整體論文的時政研究比重大大提高。

據瞭解, 近年來, 漳州法院持續創新生態司法工作機制, 在全國率先成立首個中級法院生態巡迴法庭, 集中管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優化全國首家“碳匯”教育基地功能,

創建“多層修復、立體保護”漳州模式, 在全省率先設立漳州生態環境損害修復資金並獲國家環保部和中國法學會優秀事例獎。 漳州市中院被授予全國首批15家“最高法院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之一, 漳州生態司法“五率先”創新實踐經驗被福建資訊、中辦專報刊用, 得到省委、中央領導的批示肯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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