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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發票不能用於報銷具體是什麼情況?

caiwuwuyou 作者:財物無憂

之前在網上看到一篇帖子, 講得是營改增後的定額發票不能用於報銷, 寶寶心裡頓時嚇懵了, 當時手裡還拿著一遝定額發票找財務報銷了, 定額發票不是通用的嗎, 怎麼突然就一個規定下來就失效不可報銷呢?帶著疑問在網上查詢相關資料, 終於搞清楚了怎麼回事。

營改增簡單解釋

所謂營改增, 就是原來由地稅局徵收的營業稅, 改為由國稅局徵收的增值稅。 也意味著, 地稅發票將退出歷史舞臺, 只留下國稅發票。 全面營改增之後, 所有行業的企業從事所有的生產經營活動,

都要向國稅申報繳納增值稅, 企業所用的發票, 都要從國稅局領取。

定額發票的區分

定額發票根據監製章的不同分為地稅定額發票和國稅定額發票, 如下:

定額發票不能用於報銷的實際內容是: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局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局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按照總局規定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最遲不超過2016年8月31日.

注意:這裡所說的失效發票指的是地稅定額發票, 如果是國稅定額發票則不受此影響, 正常使用! 另外, 上面說的日期, 不是報銷日期, 指的發票開具日期!對於地稅發票, 不僅僅限於定額, 還包括一些卷式、機打的地稅發票,

如何區分國稅和地稅, 主要看上面的監製章。

在日常生活中, 幾乎沒有哪個單位, 必須在發票開具當天就直接報銷的。 絕大多數單位都是可以報銷年內的發票的, 所以4月30日或6月30日前開具的地稅發票在年度內都可報銷, 不受上面所說期限的影響。

至此, 再看下手裡發票監製章都是深圳國稅, 安了下心..., 不說了找財務報銷去了...

財物無憂專注于合同、採購、報銷、預算、固定資產等管理系統應用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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