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銀行(專家診股)前職員李博被禁止重投業界八個月
據香港證監會披露, 上述的紀律處分行動源自證監會的調查。 調查發現,
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第12.2段規定, 持牌法團應就雇員交易實施程式及政策, 並積極監察雇員的帳戶及與雇員有關連的帳戶內的交易活動。
證監會認為, 李的行為不符合《操守準則》要求其應達到的標準, 使他作為受規管人士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
滙豐銀行(專家診股)前職員李博被禁止重投業界八個月
據香港證監會披露, 上述的紀律處分行動源自證監會的調查。 調查發現,
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第12.2段規定, 持牌法團應就雇員交易實施程式及政策, 並積極監察雇員的帳戶及與雇員有關連的帳戶內的交易活動。
證監會認為, 李的行為不符合《操守準則》要求其應達到的標準, 使他作為受規管人士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