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通訊員 吳海青 翁菖海)男子宋某玉為牟利, 竟利用寵物店幹起倒賣野生動物勾當, 非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高冠變色龍。 日前, 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偵破該案, 涉案嫌疑人宋某玉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3月初, 愛心人士向海口市森林公安局反映稱:“有人在海口市海甸島白沙門附近的某寵物店內非法出售野生動物, 請求查處”。 接報後, 該局立即指派刑偵大隊抽調精幹力量成立工作組展開調查。
3月14日下午16時許, 在掌握該寵物店的宋某玉擺賣爬行類野生動物後, 刑偵大隊民警立即對宋某玉進行控制,
經查實, 犯罪嫌疑人宋某玉非法收購、出售高冠變色龍的行為, 事先並未經省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單位審批辦理相關手續, 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規定, 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目前, 宋某玉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