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科技>正文

掘金知產|華為手機在英遭禁售,企業該如何應對專利流氓?

日前, 關於華為與UPI公司之間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糾紛, 英格蘭-威爾士高等法院專利法庭作出判決, 1)就華為的侵權行為頒佈“禁售令”, 2)華為需支付290萬英鎊賠償款, 3)關於全球專利許可方面, 允許華為上訴, 而關於混合全球基準方面, 允許UPI公司上訴。

簡單說, 在華為與UPI公司正式簽署專利授權合約之前, 華為手機將不得在英國市場進行銷售。

不得在英國市場銷售, 這對於華為來說, 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接受的。 極有可能支付一筆可觀的專利費用私下與UPI公司達成和解。

而這早已不是“專利流氓”第一次露面, 很多專利流氓公司早就已經名聲在外了。

1995年, Pitney Bowes以1982年申請的一項專利7項“權利要求”中的前3件控告惠普公司侵權。 2001年6月4日, 雙方取得和解, 惠普公司向原告支付4億美元。 Pitney Bowes繼續以此項專利控告Apple、松下電子、三星等八家電子廠。

2006年, 加拿大黑莓手機製造商RIM公司和加州專利公司NTP長達六年的訴訟終於達成和解,

黑莓付出了6.125億美元。

2012年9月, 美國德克薩斯州一家名為資料引擎(Data Engine Technologies LLC)的科技公司向法院遞交檔, 起訴蘋果公司Numbers試算表軟體, 侵犯其專利, 並要求蘋果賠償。 這家公司並不是該專利的最初主人, 而是幾年前從Borland公司購買的專利。

根據Patent Freedom的統計, 每年NPE在全球發動的專利訴訟呈不斷上升之勢, 2004年為588件, 到2011年已經上升到4602件。 蘋果、惠普、三星、AT&T、戴爾、索尼、HTC等名聲在外的大公司都是NPE訴訟攻勢中的最頻繁被告, 例如蘋果公司僅2012年就遭遇44起這類訴訟。

何為“專利流氓”

專利戰是常見的商業行為。 專利流氓(Patent Troll), 又稱專利蟑螂、專利鯊魚, 是指那些沒有實體業務、主要通過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而生存的公司。

由於沒有實體業務, 國際上又稱其為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 非執業實體)。 Intellectual Ventures(高智發明)、Interdigital、Acacai等都是其中的赫赫有名者。

如何應對

1、提前申請專利並做好專利的保護。

2、用自身專利與專利公司互相合作。

歸根結底, 唯有提前申請專利、擁有專利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