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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事情!三明一男子囂張打員警,結果……

酒後與計程車司機發生糾紛

結果還借著酒勁毆打民警

近日

顏某以妨害公務罪被梅列法院判刑

1月8日淩晨, 顏某與林某飲酒後,

在梅列陳大中心小學公交網站處, 因車費問題與計程車司機鄧師傅發生糾紛。 鄧師傅一怒之下報了警。 接警後, 陳大派出所民警小鄭帶著巡防隊員小王到達現場。 小鄭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顏某不聽勸阻, 當著員警的面推搡鄧師傅。

小鄭與小王上前勸阻,

顏某仗著酒膽, 對小鄭粗口辱駡。 小鄭當即對他釋明污辱員警的嚴重性。 然而, 顏某不聽勸阻, 不僅推搡、抓扯小鄭, 還扇小鄭耳光、踢小鄭肚子。

見此情形, 小鄭依法口頭傳喚顏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顏某拒絕配合。 當小鄭欲將顏某帶上警車時, 林某從背後抱住小鄭, 阻礙執法。

聞訊前來增援的陳大派出所民警控制了局面。 在前往派出所的路上, 顏某仍不停辱駡小鄭, 並伺機毆打小鄭。 經司法鑒定, 小鄭的傷情為輕微傷。

(網路圖片)

經梅列法院審理後認為, 顏某以暴力方式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 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 顏某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 依法從重處罰。 顏某歸案後能如實供述, 依法從輕處罰。 鑒於被告人顏某犯罪情節較輕, 有悔罪表現, 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故判處顏某有期徒刑9個月, 緩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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