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驚!鄭州一麵包車塞22個液化氣罐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 田育臣 文圖

今日(6月15日)上午, 市民王先生向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反映稱, 鄭州金水區鳳凰台辦事處張莊村附近,

有人長期在一輛廢舊麵包車內儲存液化氣罐, 私下銷售液化氣, 存在較大安全隱患。 對此, 鄭州市、金水區兩級城管執法部門趕至現場, 對車上22個液化氣罐進行暫扣, 並移交鄭州市城管局燃氣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今天上午, 記者來到鄭州金水區張莊村附近的張莊西街,

一輛廢舊麵包車停在路邊, 麵包車上沒掛牌照, 車窗玻璃上貼著黑膜, 從窗外很難看到車內情況。 附近市民王先生稱, 這輛麵包車已在此處停放至少1個月了, 經常有人到這里拉運液化氣罐。 “車上堆放一車液化氣罐, 就像個定時炸彈, 一旦遇到明火, 後果不堪設想。 ”他說。

不一會兒, 一名女子靠近麵包車, 開始裝卸液化氣罐。 據女子稱, 這些液化氣罐是她的, 當她打開麵包車後車門, 可以看到車上裝了2層寫著“液化石油氣”的罐子, 下面一層豎放著十幾個1米多高的液化氣罐, 上面還平躺放著3個罐子。

鄭州市金水區執法局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後, 立即聯繫鄭州市城管局行政執法監察支隊。 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 該女子承認, 她並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 確屬違法儲存燃氣瓶的行為。

鄭州市城管局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執法人員表示, 該女子一共非法儲存了22個液化氣罐。 目前, 他們已對這些液化氣罐依法進行登記暫扣。 按照《河南省城鎮燃氣管理辦法》的規定,

我省燃氣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 禁止個人從事燃氣經營活動。 對於在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場地存放已充裝氣瓶的行為, 將由燃氣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並處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下一步, 他們將會移交鄭州市城管局燃氣主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線索提供 王彥斐)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