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滴滴等網約車開始投放使用, 受到很多人的青睞與追捧, 就此打著共用旗號的互聯網產品便層出不窮, 共用單車、共用充電寶、共用雨傘等等, 這類互聯網共用產品在筆者看來屬於偽共用, 是互聯網企業的一場融資遊戲。
我們在百度搜索得出的共用經濟的概念為:
共用經濟, 一般是指以獲得一定報酬為主要目的, 基於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權暫時轉移的一種新的經濟模式。 其本質是整合線下的閒散物品、勞動力、教育醫療資源。 有的也說共用經濟是人們公平享有社會資源, 各自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 共同獲得經濟紅利。 此種共用更多的是通過互聯網作為媒介來實現的。
從共用經濟這個概念我們可以看出共用經濟的一個重要特點:整合線下的閒散物品、勞動力、教育醫療資源, 也就是閒置下來的資源進行再次運用。
而我們看看閒置所謂的共用產品,
交通方面:火車、飛機、高鐵(都可以通過網上訂票)
飲食方面:各大餐廳、甚至街邊攤(都能實現線上支付, 且有配送服務)
房屋方面:各式出租屋、宿舍(網上投遞房源, 讓更多人知道, 且被很多人住過)
穿衣方面:各大淘寶、旗艦店(網上下單, 還包配送, 很多人都購買使用過)
所以說來筆者所舉的這些例子都是共用產品嗎?
租賃便是租賃, 別披著著共用的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