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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和現金被吞為洩憤怒砸ATM 男子被判處拘役兩個月

在ATM上還信用卡時, 卡和現金被吞, 高郵男子陳某氣憤不已, 揮拳砸壞ATM螢幕。 近日, 陳某因犯故意毀壞財物罪, 被高郵市法院判處拘役兩個月, 緩刑6個月。

陳某, 1974年生, 高郵人, 在當地打工。 去年6月22日晚上, 陳某在家喝了兩瓶啤酒, 想起信用卡的還款期馬上就過了。 於是, 他帶著信用卡和1000元現金, 到附近ATM辦理信用卡還款業務。 然而, 當他把信用卡插入AT

見狀, 陳某氣不打一處來, 沖著ATM砸了三四拳, 直到ATM螢幕被砸毀, 卡和現金仍沒有吐出來。 陳某無奈之下, 只好回家。 次日上午, 陳某到銀行索要被吞的信用卡和現金, 並承認自己酒後情緒失控,

砸毀了ATM。 但因賠償問題, 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案發後, 陳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經鑒定, 被砸毀的ATM螢幕損失為9700餘元。 陳某歸案後, 賠償了被害單位的全部經濟損失。

近日, 高郵市法院開庭審理後認為, 陳某的行為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鑒於陳某系自首, 同時綜合考慮其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 法院決定給予其一定緩刑考驗期限, 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通訊員 王明剛 記者 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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