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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阜陽: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潁州區九龍鎮中心學校有關黨員幹部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4年10月至11月, 九龍鎮中心學校校長、教育總支書記李存華, 副校長姚立、教育總支副書記鄔敬仲、教務處主任劉志國, 分別收受學校塑膠操場項目施工方張某某所送現金2000元、2000元、2000元、1000元。 2015年7月, 李存華再次收受張某某所送面值1000元購物卡一張。 上述四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違紀款予以收繳。

二、太和縣大新鎮衛生院有關黨員幹部“私車公養”問題。 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 大新鎮衛生院院長張霖、副院長李偉、辦公室主任汪標、保健員王靜以為單位公車加油名義共計報銷費用18820元,

均用於四人私車加油。 張霖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李偉、汪標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王靜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違紀資金予以退賠。

三、潁泉區國土分局伍明國土資源中心所所長黃新亞、聞集國土資源中心所負責人陳紹興辦公用房超標問題。 2016年12月, 市委赴潁泉區國土分局巡察組發現, 黃新亞辦公用房面積為38.08平方米, 超出規定標準20.08平方米;陳紹興辦公用房面積為24.18平方米, 超出規定標準15.18平方米。 兩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潁上縣十八裡鋪鎮張王村村委會主任朱永全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問題。 2016年12月2日至3日, 朱永全在十八裡鋪鎮某飯店為其子舉辦婚宴, 設立酒席7桌, 其中違規收受禮金5100元。 朱永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責令其退還違規收受的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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