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實務|跑好監督執紀“第一棒”:問題線索的流轉之旅(附流程圖)

線索處置是監督執紀工作的源頭和基礎, 是必須跑好的“頭一棒”。 《工作規則》對此作出專章規定, 通過規範線索管理和處置方式, 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督制約, 實現對問題線索的有效管控。 那麼, 問題線索受理之後, 在紀檢機關內部是怎樣流轉的?哪些部門與問題線索的管理和處置有著密切關係?讓我們接著通過模擬案例, 一探問題線索的流轉之旅吧!

“2月5日中午,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書記、局長張冬駕駛公車, 參加市人社局副局長李夏為其兒子在光明大飯店舉辦的婚宴……”2月15日, 某市紀委的“四風”舉報一鍵通平臺收到一件網路舉報,

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一應俱全, 同時還附上了一張照片, 上面是一輛公車牌照的小汽車, 停在光明大飯店停車場。

第一步:線索受理

張冬和李夏都是中共黨員, 都屬於市委管理的黨員幹部, 其中張冬還是市委委員。 從“四風”舉報一鍵通平臺後臺看到這件舉報後, 市紀委信訪室工作人員馬上意識到, 舉報反映的問題非常重要。 如果屬實, 張冬的行為就屬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頂風違紀。 對於這樣的“四風”問題, 必須優先查處, 體現越往後執紀越嚴。

根據《工作規則》第十二條規定, 紀檢機關信訪部門歸口受理同級黨委管理的黨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信訪舉報, 而這些信訪舉報既可以來自來信、來訪,

也可以來自電話和網路。 市紀委信訪室工作人員很快對信訪舉報件進行編號登記, 並根據舉報件內容, 對張冬、李夏兩人可能存在的違紀問題進行分類摘要, 按程式報告信訪室主任後, 將舉報件移送給案件監督管理室處理。

信訪舉報是問題線索的一大來源, 但不是唯一。 在紀檢機關內部, 除信訪部門外, 執紀監督部門、執紀審查部門、幹部監督部門等都可能發現相關問題線索;在紀檢機關外部, 黨委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也會向紀檢機關移交相關問題線索。 無論問題線索來自何處、由誰收到, 千條線、萬條線, 最後都要統一歸口到案件監督管理部門這“一根針”。

[名詞解釋]

分類摘要——指紀檢機關信訪部門受理信訪舉報後, 將信訪反映問題綜合歸納提煉, 將反映黨員幹部的主要問題按照違反紀律的類別進行初步分類, 並摘要錄入信訪舉報管理系統。

問題線索——即反映關於黨員、幹部違規違紀問題的線索, 過去通常叫案件線索。 正如法院宣判前只能稱某某“涉嫌犯罪”, 紀檢機關立案前的線索也不是案件線索, 只能叫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 這一稱謂的改變, 體現了紀檢機關職能的轉變, 是對黨章規定的回歸。

監督看點 集中統一確保規範管理

以前, 來自不同管道的問題線索分散在紀檢機關的不同部門, 有些紀檢監察室甚至包攬了從受理到處置的全過程,

存在監管上的風險和漏洞, 出現了個別紀檢幹部私自留存、擅自處置問題線索甚至以案謀私問題。 《工作規則》明確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 要求承辦部門及時向案件監督管理部門通報線索處置情況, 同時在第五條規定, 市地級以上紀委可以探索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部門分設, 不僅有利於形成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降低監督執紀權力過於集中的風險, 也有利於紀檢機關掌握所轄範圍內反映黨員幹部問題線索的整體情況, 為監督執紀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第二步:集中管理

市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收到信訪室移送的信訪舉報件後, 立即將這一線索錄入了紀律審查資訊管理系統。

案管室在提出分辦意見後, 報市紀委書記批准, 按程式移送給聯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市紀委第二紀檢監察室。 市紀委二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這一問題線索, 將之編號登記, 納入管理台賬中。 在問題線索接收、移送以及接下來處置的全過程中, 所有經手人均在有關文件上簽名, 以便將來查有實據。

監督看點 全程留痕確保每個線索處於跟蹤監督之中

指定專人負責管理、逐件編號登記、建立管理台賬、全程登記備查……《工作規則》在線索處置中規定, 各環節經手人員都要簽名, 實現全程留痕。 如案例中關於問題線索的處理, 不僅案管室進行詳細登記, 而且二室指定專人負責, 編號納入台賬, 各個環節都體現了落細落小。 如此規定,可以防止問題線索在流轉過程中走形變樣甚至無故“消失”,確保每個線索都處於跟蹤監督之中。這既是對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求的落實,也體現了對紀檢幹部的關心和愛護。

第三步:分類處置

市紀委二室在收到案管室移送來的問題線索後,馬上召開會議對問題線索進行了集體研究。按照《工作規則》第十六條規定,對問題線索要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進行處置。

此前的2月7日,二室已收到一件關於市人社局副局長李夏為其兒子大操大辦婚宴的舉報,在報經市紀委主要領導批准後,二室派人通過與李夏本人談話、查閱有關帳目等瞭解到,李夏在婚宴之前已經按規定就操辦的標準和規模等向組織進行了報備,整個過程中沒有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也沒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不宜認定違紀,故建議市紀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組組長對其談話提醒。大家認為,此次線索反映的問題又涉及李夏,且有新的情況,應通過談話方式對此進行進一步瞭解;而線索反映張冬駕駛公車參加婚宴的行為屬於新問題,被群眾舉報,產生了不良影響,應對張冬違規使用公車問題初步核實。

據此,二室提出了對二人問題線索的處置意見,制定了處置方案,決定由二室對李夏再次進行談話,成立核查組對張冬問題進行初核,並按程式報分管的市紀委副書記和市紀委書記進行審批。張冬屬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其採取初步核實方式需報市委書記批准。從接到問題線索到提出處置意見,二室總共花了3個工作日。

[名詞解釋]

暫存待查——指線索反映的問題雖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於時機、現有條件、涉案人一時難以找到等種種原因,暫不具備核查的條件而存放備查。需要注意的是,《工作規則》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線索處置不得拖延和積壓”,因此對確定暫存待查的線索,一旦條件成熟應立即開展核查工作。

予以了結——指線索反映的問題失實或沒有可能開展核查工作而採取的線索處置方式。包括雖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追究黨紀責任,已建議有關黨組織作出恰當處理的;以及被反映人已去世的等情況。比如,案例中舉報涉及李夏的內容如無新的情況,就應當予以了結。

監督看點 以紀律為尺抓早抓小,減少存量

紀委用紀律衡量黨員幹部行為,守住紀律這條底線,就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發現苗頭及時提醒、觸犯紀律及時處理,絕不能放任自流、養癰遺患。案例中市紀委收到涉及李夏新的情況反映後,決定立即開展談話,就體現了這一要求。《工作規則》第十六條除規定線索處置方式外,還規定線索處置不得拖延和積壓,處置意見應當在收到問題線索之日起30日內提出。這就要求紀檢機關落實抓早抓小要求、減少問題存量。去年前11個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61.5萬件,同比增長41.8%,暫存線索件數大幅下降。

第四步:分析研判

這起有關“四風”問題的舉報,引起了市紀委的高度重視。在中央三令五申的大背景下,竟然還有人敢頂風違紀。而從市紀委案管室掌握的情況看,這起舉報不是個例,近來從各個管道彙聚而來的有關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大辦婚喪喜慶的問題線索有所抬頭。

市紀委常委會隨即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案管室有關“四風”問題線索的綜合情況彙報,對全市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分析研判,認為雖然整體上“四風”問題有所收斂,但仍有反彈回潮的可能。會議要求,反“四風”必須保持高壓態勢,對信訪舉報反映的張冬違規使用公車問題必須徹查,如屬實則從嚴處理。同時,要抓住典型問題通報曝光,釋放揪住“四風”不放、越往後越嚴的強烈信號。

監督看點 把握“樹木”與“森林”的關係

任何一個線索的處置都是政治,必須體現中央對當前形勢的判斷和任務要求。在線索處置方面,紀檢機關既要對個體問題線索提出實事求是的處置意見,也要全面掌握所聯繫地區、部門或單位的情況,深入分析研判“森林”狀況。對此《工作規則》第十五條提出,紀檢機關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問題線索綜合情況彙報,進行分析研判,對重要檢舉事項和反映問題集中的領域深入研究,提出處置要求;第十六條也提出,承辦部門要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地區、部門、單位總體情況綜合分析。這就要求紀檢機關在處置具體問題線索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樹木”與“森林”的關係,不能滿腦子都是一個個具體的線索和案件,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第五步:情況報告

3月1日,又到了二室定期匯總線索處置情況的日子。二室工作人員小王將有關張冬、李夏二人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的所有材料進行歸檔,把領導批示和處置過程裝入檔案袋中,連同2月處置的其他問題線索進行匯總,及時向案管室進行了通報。案管室將2月的所有問題線索進行匯總,並一一核對每個線索的處置情況,向市紀委書記作了報告。

需要注意的是,鑒於張冬為市委委員,同時還是部門主要負責人,有關他的問題線索和線索處置情況,市紀委在向市委報告的同時,及時向省紀委作了報告。而關於李夏的問題線索,則不需要向省紀委報告。

監督看點 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監督執紀工作是嚴肅的政治工作,必須重程式、講規矩,加強請示報告,不僅報告結果,也報告過程。《工作規則》在第九條明確要求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線索處置中的重要問題應當經集體研究,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審批。第十三條規定,對反映同級黨委委員、紀委常委,以及所轄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的問題線索和線索處置情況,應當向上級紀檢機關報告,呼應了第三條中“監督執紀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立案審查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的要求。這些規定既是組織原則,也是工作程式,更是一項基礎性工作,需要扎實做好。

(文中人名皆為虛擬)

如此規定,可以防止問題線索在流轉過程中走形變樣甚至無故“消失”,確保每個線索都處於跟蹤監督之中。這既是對信任不能代替監督要求的落實,也體現了對紀檢幹部的關心和愛護。

第三步:分類處置

市紀委二室在收到案管室移送來的問題線索後,馬上召開會議對問題線索進行了集體研究。按照《工作規則》第十六條規定,對問題線索要按照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進行處置。

此前的2月7日,二室已收到一件關於市人社局副局長李夏為其兒子大操大辦婚宴的舉報,在報經市紀委主要領導批准後,二室派人通過與李夏本人談話、查閱有關帳目等瞭解到,李夏在婚宴之前已經按規定就操辦的標準和規模等向組織進行了報備,整個過程中沒有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也沒有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不宜認定違紀,故建議市紀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組組長對其談話提醒。大家認為,此次線索反映的問題又涉及李夏,且有新的情況,應通過談話方式對此進行進一步瞭解;而線索反映張冬駕駛公車參加婚宴的行為屬於新問題,被群眾舉報,產生了不良影響,應對張冬違規使用公車問題初步核實。

據此,二室提出了對二人問題線索的處置意見,制定了處置方案,決定由二室對李夏再次進行談話,成立核查組對張冬問題進行初核,並按程式報分管的市紀委副書記和市紀委書記進行審批。張冬屬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對其採取初步核實方式需報市委書記批准。從接到問題線索到提出處置意見,二室總共花了3個工作日。

[名詞解釋]

暫存待查——指線索反映的問題雖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於時機、現有條件、涉案人一時難以找到等種種原因,暫不具備核查的條件而存放備查。需要注意的是,《工作規則》第十六條明確規定,“線索處置不得拖延和積壓”,因此對確定暫存待查的線索,一旦條件成熟應立即開展核查工作。

予以了結——指線索反映的問題失實或沒有可能開展核查工作而採取的線索處置方式。包括雖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追究黨紀責任,已建議有關黨組織作出恰當處理的;以及被反映人已去世的等情況。比如,案例中舉報涉及李夏的內容如無新的情況,就應當予以了結。

監督看點 以紀律為尺抓早抓小,減少存量

紀委用紀律衡量黨員幹部行為,守住紀律這條底線,就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發現苗頭及時提醒、觸犯紀律及時處理,絕不能放任自流、養癰遺患。案例中市紀委收到涉及李夏新的情況反映後,決定立即開展談話,就體現了這一要求。《工作規則》第十六條除規定線索處置方式外,還規定線索處置不得拖延和積壓,處置意見應當在收到問題線索之日起30日內提出。這就要求紀檢機關落實抓早抓小要求、減少問題存量。去年前11個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處置問題線索61.5萬件,同比增長41.8%,暫存線索件數大幅下降。

第四步:分析研判

這起有關“四風”問題的舉報,引起了市紀委的高度重視。在中央三令五申的大背景下,竟然還有人敢頂風違紀。而從市紀委案管室掌握的情況看,這起舉報不是個例,近來從各個管道彙聚而來的有關公款吃喝、公車私用、大辦婚喪喜慶的問題線索有所抬頭。

市紀委常委會隨即召開專題會議,聽取案管室有關“四風”問題線索的綜合情況彙報,對全市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分析研判,認為雖然整體上“四風”問題有所收斂,但仍有反彈回潮的可能。會議要求,反“四風”必須保持高壓態勢,對信訪舉報反映的張冬違規使用公車問題必須徹查,如屬實則從嚴處理。同時,要抓住典型問題通報曝光,釋放揪住“四風”不放、越往後越嚴的強烈信號。

監督看點 把握“樹木”與“森林”的關係

任何一個線索的處置都是政治,必須體現中央對當前形勢的判斷和任務要求。在線索處置方面,紀檢機關既要對個體問題線索提出實事求是的處置意見,也要全面掌握所聯繫地區、部門或單位的情況,深入分析研判“森林”狀況。對此《工作規則》第十五條提出,紀檢機關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問題線索綜合情況彙報,進行分析研判,對重要檢舉事項和反映問題集中的領域深入研究,提出處置要求;第十六條也提出,承辦部門要結合問題線索所涉及地區、部門、單位總體情況綜合分析。這就要求紀檢機關在處置具體問題線索時,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樹木”與“森林”的關係,不能滿腦子都是一個個具體的線索和案件,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第五步:情況報告

3月1日,又到了二室定期匯總線索處置情況的日子。二室工作人員小王將有關張冬、李夏二人問題線索處置情況的所有材料進行歸檔,把領導批示和處置過程裝入檔案袋中,連同2月處置的其他問題線索進行匯總,及時向案管室進行了通報。案管室將2月的所有問題線索進行匯總,並一一核對每個線索的處置情況,向市紀委書記作了報告。

需要注意的是,鑒於張冬為市委委員,同時還是部門主要負責人,有關他的問題線索和線索處置情況,市紀委在向市委報告的同時,及時向省紀委作了報告。而關於李夏的問題線索,則不需要向省紀委報告。

監督看點 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監督執紀工作是嚴肅的政治工作,必須重程式、講規矩,加強請示報告,不僅報告結果,也報告過程。《工作規則》在第九條明確要求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堅持民主集中制,線索處置中的重要問題應當經集體研究,報紀檢機關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審批。第十三條規定,對反映同級黨委委員、紀委常委,以及所轄地區、部門主要負責人的問題線索和線索處置情況,應當向上級紀檢機關報告,呼應了第三條中“監督執紀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立案審查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的要求。這些規定既是組織原則,也是工作程式,更是一項基礎性工作,需要扎實做好。

(文中人名皆為虛擬)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