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友分手不是因為別的, 可能也就是我太現實了, 因為我已經26歲了, 到了結婚的年齡, 我頂著家裡的壓力和姐妹們的壓力跟他在一起兩年, 看著和我要好的朋友都結婚了, 我也著急了, 所以就提出了分手, 我覺得我沒有錯。
來自網路圖片
跟他在一起兩年,
沒有管他要過五百以上的東西,
每次跟朋友聚會,
我穿的都是最不時尚的,
跟姐妹們開玩笑說,
我的男朋友可不是有錢人,
我們要一起努力奮鬥到這些東西,
但是每天看他不求上進我實在受不了了,
就跟他提出分手了。
然後他居然管我要回他送給我的禮物,
和他所給我花的錢。
QQ對話截圖
我跟他在一起也沒有花多少錢,
衣服和襪子都是在夜市買的,
根本都是便宜的衣服。
QQ對話截圖
跟他吃飯都是團的, 我覺得搞對象花錢都是正常的, 而我也沒有花他多少錢, 兩年中除去租房的錢沒有花到他一萬五, 而我們共同攢的錢分手之後他上班的那部分錢我都給了他, 他換工作比較頻繁, 所以也沒有多少錢。 現在他還管我要之前給我花的錢, 我的性格是不想欠他, 但是給他我心裡又過意不去。 畢竟我在他身上浪費了兩年的青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