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快樂~今天小編跟大家聊聊餐飲商家開具發票的一些套路。
發票作為報銷的重要憑證,
消費者外出消費一定要記得向商家索取哦。
但在現實生活中,
很多商家都會用各種套路欺瞞消費者,
目的只有一個:避開發票!小編整理了一些餐飲商家拒開發票的情形,
大家看看都遇到過哪些。
餐飲企業
情形一:試營業期間不開發票!
新店開業, 試營業期間大酬賓活動, 商家以此做推廣, 消費後竟然不開發票。 是時候搬出《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了:餐廳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和稅務登記之前是不允許對外營業的!所以, 投入營業了, 就已經取得稅務登記證, 完全有開票資格, 如果說商家一口咬定不能開, 那就是違法營業了。 所以, 遇到這種情況, 大膽向稅務舉報吧。
情形二:發票用完了!
相信這是最常見的套路了。 及時發票的月領用量有限,
打折
情形三:已經打折了不開發票!
除了發票用完了, 商家最喜歡的理由就是打折不開發票了。
團購
情形四:團購不開發票!
團購消費, 商家照樣也要開具發票。 打不打折和能不能開票沒有關係, 同樣的, 是否團購和能不能開票照樣沒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有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 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發票等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 經營者必須出具。
消費者們看到以上套路, 記得第一時間向稅局舉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