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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戶居民已停電4天,只因變壓器沒移交供電部門,沒人維修

損壞的變壓器

今天的盤龍瑞祥熙園內, 1至7棟居民樓絕大部分住戶家中沒有燈光。 停電已經4天, 一到晚上, 業主伸手不見五指,

部分居民到親戚家中暫住。 和其他住戶不同, 3棟1樓的晏爹爹屋內燈火通明, 不少老人在他家借光亮閒聊, 而在老人屋外則有發電機發出的轟鳴聲。

發電機是晏爹爹于上週六購得的, 花費1000多元。 “發電機的電勉強能點燈做飯, 我們年紀大了, 有亮光照著, 不至於摔倒。 ”閒聊時, 晏爹爹得知有鄰居因為夜間黑暗在家受傷。

停電發生後, 居民找供電部門, 可被告知, 變壓器並未移交, 因此維修工作要和物業協商。 “物業說換變壓器要14.6萬元。 ”這讓居民直呼付不起。

“3月17日上午8點社區停電, 在恢復供電過程中發現1至7棟居民樓共用的變壓器故障需要更換。 ”物業公司負責人證實, 電力設施沒有移交給供電部門, 產權待查。 “社區今年會將電力設施移交給供電部門管理,

社區居民用電實行一戶一表。 ”移交前出現問題, 讓人措手不及。

目前, 物業公司向盤龍城經濟開發區主管部門反映, 開發區召開協調會討論。 “維修費有沒有可能物業支出或居民平攤?”物業公司表示, 由於金額太大, 物業力不從心。 而有居民認為, 買房7年, 平時電費交給物業, 出了問題才知道從電廠到用戶電錶之間, 還有個產權待查的變壓器, 這讓業主很鬧心。

在武漢, 電力設施沒有移交給供電部門的社區並非個例。 去年, 江夏區濱湖春天社區變壓器受雷擊, 該變壓器同樣沒有移交給電力部門, 致使停電3天, 物業公司為了恢復供電, 先期墊付10100元維修費。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的何龍律師表示, 依據《物權法》等,

共用供電設施的維護管理由產權單位協商確定, 產權單位可自行維護管理, 也可以委託供電企業維護管理。 一般情況下, 對於未移交的住宅社區電力設施, 開發商撤出前, 由開發商負責維修;開發商撤出後, 根據其移交情況, 確定產權。

95598國家電網工作人員稱, 老小區居民如果希望將電力設施移交給供電部門, 可以讓居民代表與物業或開發商等工作人員到營業廳詢問具體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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