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10天之前的那場營救, 31歲的楊立冬五味雜陳, 他第一次覺得死亡離自己如此之近。 6月5日, 仁壽縣公安局龍馬派出所民警營救跳河老人時, 豈料老人先後兩次勒住營救民警楊立冬、輔警韓瑜兩人的脖子往水裡按, 並不斷高喊:我六十多歲的人了, 我就是死也要拉你們年輕的墊背。 鑒於65歲的輕生者王峰(化名)的行為, 仁壽縣公安局已對其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刑事拘留。 (據6月15日《成都商報》)
此事在網上引發很大反響。 有人認為這名老人的心理陰暗, 不僅為一點小事就選擇自殺, 而且還不識好歹, 竟然把救他的人當仇人來看待;也有人認為,
網友們對這件事的反應可以理解, 但要看到, 這其實是一件比較罕見的案例, 因為每年落水甚至跳河自殺被救者很多, 但故意“拉墊背”者少之又少甚至聞所未聞, 一件孤例不能代表什麼, 不應該作過度解讀。 事情特殊, 就只能就事論事, 若這名老人“拉墊背”違法甚至犯罪, 依法給予相應懲罰即可。
更應該看到, 當一個人絕望到選擇自殺時, 他當時的心理一定較為特殊, 他所做出的事就會與平時存在很大的不同。
顯然, 過度解讀只會放大一件個案的負面的影響, 有可能讓人們將個別現象誤當成普遍現象, 進而在今後遇到落水者時不敢進行施救。 也可能以偏概全讓人們對社會風氣產生錯誤認識, 甚至僅僅因為這名跳河者是一位老人, 就加深了對老年人群體的偏見。 總之, 不管朝哪個方向過度解讀,
真正應該汲取教訓的, 是對落水者的施救方式, 應該更有準備和把握。 近年來, 盲目施救落水者已導致出現了不少悲劇, 有時甚至出現一人落水多名施救者溺亡的現象。 因此即使沒有落水者想“拉墊背”, 施救者也應該做到有備無患, 通過科學合理的方法, 提高施救落水者的成功率。
(羅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