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核定載重只有16噸的運煤車輛, 實際卻裝載了33噸煤炭。 今年5月, 陝西榆林發生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 牽出了神華集團旗下榆林神華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榆林神華公司”)超載運煤背後的隱秘鏈條。 藉此, 榆林神華公司在運煤環節層層轉包、監管混亂等現象開始浮出水面。
知情人士陳軍(化名)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 榆林神華公司運煤超載已經成常態化, 涉及車輛達上百輛。
針對運煤超載事宜, 記者向榆林神華公司總經理高雲飛致電採訪。 6月5日, 榆林神華公司通過郵件向記者回復稱,
然而, 多位元運煤車司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嚴重超載的運煤車輛均是在榆林神華公司貨站裝車, 並由該公司負責過磅出票。 這些司機認為, 運煤車的超載是榆林神華公司默許的。 對此, 榆林神華公司沒有向記者做出解釋。
超限106.25%釀事故
據公開資料顯示, 榆林神華公司是按照神華集團和陝西省政府簽訂的合作開發煤炭資源框架協定精神,
2017年5月中旬, 由於嚴重超載, 一輛承運榆林神華公司郭家灣煤礦的運煤車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導致司機孫某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後, 當地交警部門經過調查認定, 孫某駕駛機動車輛上路行駛, 車輛載物超出該車的核定載重品質(核定載重為16噸, 實際載重33噸, 超載50%以上), 且車輛在行駛至容易發生事故的路段, 未降低行駛速度, 進而發生事故。 記者通過測算發現, 上述車輛的超限率達106.25%。
根據交警部門的認定, 在該起事故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 “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品質, 嚴禁超載。 ”
但是, 根據上述運煤司機的表述, 承接榆林神華公司運煤的車輛嚴重超載已然常態化。 原本核定載重只有16噸的運煤車輛, 為何在榆林神華公司的裝煤網站卻能夠裝載33噸的煤炭?
對此, 陳軍向記者表示, 這些嚴重超載的車輛, 主要是負責承運榆林神華公司郭家灣煤礦, 將該煤礦的煤炭運至燕家塔站, 然後再在該網站將煤炭重裝由火車外運。 其中, 通過運煤車運輸的路段距離約25公里左右,
記者獲悉, 郭家灣煤礦是神華集團首批推廣的數位礦山示範井, 煤礦井田由總體規劃中的袁家梁井田和郭家灣井田合併而成, 井田範圍面積119.2平方公里, 可采儲量7.69億噸, 年設計生產能力為800萬噸, 並且配套有鐵路專用線。
不過, 記者調查發現, 郭家灣煤礦的煤炭雖然需要外運, 但榆林神華在該煤礦並沒有運煤車輛, 而是將運煤業務轉包給了一些物流運輸企業。
根據榆林神華公司提供的資料顯示, 榆林神華公司通過面向社會公開招標, 競價確定承運商。 其中, 府穀縣鴻嘉物流運輸公司(以下簡稱“鴻嘉物流”)於2016年12月通過公開競價被選中為承運商, 並與榆林神華公司簽訂《煤炭運輸合同》,
記者調查獲悉, 因為鴻嘉物流自身的車輛無法滿足郭家灣煤礦的運煤需求, 所以對外雇傭了大量的社會車輛, 而鴻嘉物流從中收取每噸2元錢的管理費用。
有運煤車司機對此提出異議, 稱該管理費用收費過高, 只能通過超載獲取更大利潤。
監管缺失默許超載?
針對運煤車超載事宜, 榆林神華公司認為, 公司已經將上站運輸業務轉包給了承運商, 而且招標及承運合同簽訂手續齊全, 程式規範, 合法合規, 也不存在 “中間商層層扒皮”等問題。
另外,榆林神華公司稱,公司與鴻嘉物流的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雙方形成運輸合同法律關係,承運人(即鴻嘉物流)在承運貨物途中的風險責任應由其自行承擔。駕駛員系鴻嘉物流,雙方存在勞動合同法律關係,駕駛員在從事鴻嘉物流指派的運輸業務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應由鴻嘉物流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責任。並且承運商鴻嘉物流與運輸司機簽訂有運輸《承諾書》,需嚴格遵守榆林神華公司相關規定,責任自負。
但是,陳軍向記者表示,榆林神華公司對於運煤車輛嚴重超載一事,存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陳軍告訴記者,雖然所有的運煤車都不是來自榆林神華公司,但是在車輛進站拉煤的過程中,由榆林神華公司方面負責裝煤,並且裝多少,也是榆林神華公司說了算,而且還由該公司負責過磅。陳軍認為,榆林神華公司對於運煤車超載50%以上的這種行為是知曉的,並且為車輛過磅出票,默許了這種行為。
對此,榆林市一家運輸企業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其實郭家灣煤礦的煤炭主要是通過鐵路外運,但是煤礦距離燕家塔站的這段距離由汽車運輸,榆林神華公司雖然沒有車輛,但是設有運輸部門,運輸部門通過競價公開招標,由於競爭公司多,所有運輸價格被壓得很低,很多管理規範的物流公司都不願意承接,只能轉包給實力較弱的物流公司通過招聘社會車輛來承運。
該負責人認為,榆林神華公司管理也存在問題,郭家灣煤礦只負責裝煤,運輸部門只負責管理承運商,燕家塔站只負責到站卸煤,保證煤炭數量不短缺。至於在運輸的過程中,拉煤車有沒有超載,超載多少,完全不對其進行監管。
一位承接中石油成品油運輸業務的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大型貨運車輛承運貨物業務,都必須向所承運的單位報備每輛車的詳細情況,其中就包括車型、核定載重、保險等。而承運的單位也會根據車型、核定載重進行裝車,嚴格控制超負荷裝車。
榆林市交通管理局一位元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超載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雖然執法部門嚴厲打擊,但是為了獲取更大利益,仍有司機超載上路。如果企業能夠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嚴格按照車輛的核定載重裝貨,那麼,就會從源頭上避免車輛超載。但是,企業並不願意按照車輛核定載重來自我約束,因為車輛少裝貨物之後,司機所得利潤就會縮減甚至虧損,進而會要求企業上調運輸費用。
因此,上述人士希望,大型企業能夠做出表率作用,嚴格按照車輛的核定載重裝貨,從源頭上徹底杜絕超載。
據記者瞭解,自2017年5月承運郭家灣煤礦至燕家塔站的拉煤車由於超載發生事故之後,榆林神華公司已經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重裝煤。
另外,榆林神華公司稱,公司與鴻嘉物流的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雙方形成運輸合同法律關係,承運人(即鴻嘉物流)在承運貨物途中的風險責任應由其自行承擔。駕駛員系鴻嘉物流,雙方存在勞動合同法律關係,駕駛員在從事鴻嘉物流指派的運輸業務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應由鴻嘉物流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責任。並且承運商鴻嘉物流與運輸司機簽訂有運輸《承諾書》,需嚴格遵守榆林神華公司相關規定,責任自負。
但是,陳軍向記者表示,榆林神華公司對於運煤車輛嚴重超載一事,存在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陳軍告訴記者,雖然所有的運煤車都不是來自榆林神華公司,但是在車輛進站拉煤的過程中,由榆林神華公司方面負責裝煤,並且裝多少,也是榆林神華公司說了算,而且還由該公司負責過磅。陳軍認為,榆林神華公司對於運煤車超載50%以上的這種行為是知曉的,並且為車輛過磅出票,默許了這種行為。
對此,榆林市一家運輸企業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其實郭家灣煤礦的煤炭主要是通過鐵路外運,但是煤礦距離燕家塔站的這段距離由汽車運輸,榆林神華公司雖然沒有車輛,但是設有運輸部門,運輸部門通過競價公開招標,由於競爭公司多,所有運輸價格被壓得很低,很多管理規範的物流公司都不願意承接,只能轉包給實力較弱的物流公司通過招聘社會車輛來承運。
該負責人認為,榆林神華公司管理也存在問題,郭家灣煤礦只負責裝煤,運輸部門只負責管理承運商,燕家塔站只負責到站卸煤,保證煤炭數量不短缺。至於在運輸的過程中,拉煤車有沒有超載,超載多少,完全不對其進行監管。
一位承接中石油成品油運輸業務的公司負責人向記者表示,目前,大型貨運車輛承運貨物業務,都必須向所承運的單位報備每輛車的詳細情況,其中就包括車型、核定載重、保險等。而承運的單位也會根據車型、核定載重進行裝車,嚴格控制超負荷裝車。
榆林市交通管理局一位元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超載是導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雖然執法部門嚴厲打擊,但是為了獲取更大利益,仍有司機超載上路。如果企業能夠增強交通安全意識,嚴格按照車輛的核定載重裝貨,那麼,就會從源頭上避免車輛超載。但是,企業並不願意按照車輛核定載重來自我約束,因為車輛少裝貨物之後,司機所得利潤就會縮減甚至虧損,進而會要求企業上調運輸費用。
因此,上述人士希望,大型企業能夠做出表率作用,嚴格按照車輛的核定載重裝貨,從源頭上徹底杜絕超載。
據記者瞭解,自2017年5月承運郭家灣煤礦至燕家塔站的拉煤車由於超載發生事故之後,榆林神華公司已經嚴格按照車輛核定載重裝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