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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不允許打著“旗號”辦事

“四有”幹部谷文昌的兒子曾打著他的“旗號”辦了件小事。 谷文昌知道後, 狠狠訓斥了兒子, 並及時糾正了錯誤。 他自此定了條家規:不允許撈公家一滴油, 不允許打著自己的旗號辦事。

喜歡打著領導旗號辦事的原因有很多, 根子還在特權思想作怪。 如果領導幹部自律不夠、守紀不嚴、抵制特權不力, 默許甚至縱容家屬和身邊人打著自己的旗號, 去辦各種不合規矩的事, 就會生成貪腐“生物鏈”。 領導幹部既應嚴格約束親友, 又應明確告知相關單位不見、不攀那些“拉大旗作虎皮”的人。 他們的目的一旦得逞,

不但會給領導抹黑, 而且會帶壞風氣。

事情該不該辦, 只能是法規說了算, 而不能看來頭、論背景。 對於那些一見“旗號”就趨炎附勢、肆意亂為的幹部, 也應嚴肅追究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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