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江華一村幹部索取“草鞋”費被處分

紅網永州分站3月10日訊(通訊員 劉天相)“本以為自己當村幹部, 一年下來沒有多少報酬, 為群眾辦事, 幫了群眾的忙, 收點辛苦費、‘草鞋’費理所當然。 通過這次調查組人員的教育, 深感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觸犯了黨的紀律, 受了處分, 我對不起群眾, 對不起黨”。 2月17日, 江華瑤族自治縣大路鋪鎮黑山口村黨支部書記宋月會, 在接受鎮紀委回訪時, 對自己的錯誤深表悔意。

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 2015年12月, 大路鋪鎮紀委接到一封群眾來信, 反映黑山口村黨支部書記宋月會在群眾申報危房改造項目中索取辦事“草鞋”費的問題。

“這是典型的'雁過拔毛'式腐敗, 在群眾中影響很壞, 對黨和政府的形象損害極大, 必須嚴懲不貸, 決不留情”。 讀完舉報信後, 鎮紀委書記莫世學態度十分明朗。

大路鋪鎮紀委迅速成立專案組, 宋月會索取“草鞋”費的問題, 很快浮出水面。

2012年2月, 大路鋪鎮黑山口村二組村民盧某, 申請危房改造項目獲得補助款9000元。 2012年12月25日, 宋月會以村支書名義, 到大路鋪鎮財政所代領了盧某危房改造補助款的存摺。 宋月會並沒有將存摺交給盧某, 而是留在自己手中保管。 2013年2月3日, 宋月會拿著存摺陪同盧某一起到鎮裡銀行網點取款, 在網點門前宋月會向盧某說, 要1000元的跑路“草鞋”費, 盧某取款後送了1000元給宋月會。

經調查發現, 除開索取盧某1000元外,

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間, 宋月會先後在為群眾申報房屋倒塌補助、申報貧困戶等過程中還索取辦事辛苦費、“草鞋”費3次共800元。

2016年2月15日, 大路鋪鎮紀委將宋月會索取的1800元退還給了盧某等人, 並作出給予宋月會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決定。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