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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保品質安全就是保民生

產品品質安全關係群眾切身利益, 關係企業生存發展, 關係國家聲譽和政府形象。 日前, 國務院決定依法依紀對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嚴厲問責, 進一步強化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確保品質安全, 相關責任人、責任部門受到嚴肅懲處。 這一處理決定, 回應了全社會對涉及群眾生命安全產品品質問題的關切, 彰顯了黨和政府嚴肅法紀、維護公共利益的決心, 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

安全生產, 品質為本。 產品哪怕只有0.001%的不合格, 落到消費者頭上就是百分之百。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產品和服務品質明顯改善,

近幾年產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 但也要看到, 目前我國製造業每年因品質問題直接損失超過1000億元, 假冒偽劣商品造成的直接損失達2000億元以上, 品質違法呈現規模化、網路化、技術化的特點, 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手段更加隱蔽。 這挫傷了群眾的消費信心, 也不利於形成良好的社會安全環境。 實踐證明, 牢固樹立品質第一意識, 變“要我生產安全”為“我要生產安全”, 產品品質才能有明顯提升。 反之, 就有可能“千里之堤, 潰於蟻穴”。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人命關天, 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 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安全發展理念有多牢固, 最終要看行動有多堅定, 容不得半點形式主義。

在品質安全監管上搞花架子, 風險只會在“體內迴圈”。 從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看, 無論是招投標管理和關鍵設備材料採購制度的不完善, 還是建設工程品質監督檢查責任落實不到位, 任何一個環節的疏漏, 都有可能引發整體上、系統性的安全問題。 讓老百姓對品質安全少憂無憂, 必須從各條戰線、各個環節加強對品質的全方位監管, 注重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政府部門監管作用、社會組織和消費者的監督作用, 才能營造人人重視品質、人人創造品質、人人享受品質的濃厚氛圍。

公共安全無處不在, 保品質安全, 就是保發展、保民生。 強化警示教育, 切實轉變政府職能, 把該管的管住、管好, 須臾不放鬆保安全工作,

企業才能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和品質主體, 廣大群眾才有可能感受到“穩穩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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