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品質安全關係群眾切身利益,
關係企業生存發展,
關係國家聲譽和政府形象。
日前,
國務院決定依法依紀對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嚴厲問責,
進一步強化全過程全鏈條全方位監管確保品質安全,
相關責任人、責任部門受到嚴肅懲處。
這一處理決定,
回應了全社會對涉及群眾生命安全產品品質問題的關切,
彰顯了黨和政府嚴肅法紀、維護公共利益的決心,
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
安全生產,
品質為本。
產品哪怕只有0.001%的不合格,
落到消費者頭上就是百分之百。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產品和服務品質明顯改善,
近幾年產品品質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0%以上。
但也要看到,
目前我國製造業每年因品質問題直接損失超過1000億元,
假冒偽劣商品造成的直接損失達2000億元以上,
品質違法呈現規模化、網路化、技術化的特點,
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手段更加隱蔽。
這挫傷了群眾的消費信心,
也不利於形成良好的社會安全環境。
實踐證明,
牢固樹立品質第一意識,
變“要我生產安全”為“我要生產安全”,
產品品質才能有明顯提升。
反之,
就有可能“千里之堤,
潰於蟻穴”。
習近平總書記曾指出:“人命關天,
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
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
”安全發展理念有多牢固,
最終要看行動有多堅定,
容不得半點形式主義。
在品質安全監管上搞花架子,
風險只會在“體內迴圈”。
從西安地鐵“問題電纜”事件看,
無論是招投標管理和關鍵設備材料採購制度的不完善,
還是建設工程品質監督檢查責任落實不到位,
任何一個環節的疏漏,
都有可能引發整體上、系統性的安全問題。
讓老百姓對品質安全少憂無憂,
必須從各條戰線、各個環節加強對品質的全方位監管,
注重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政府部門監管作用、社會組織和消費者的監督作用,
才能營造人人重視品質、人人創造品質、人人享受品質的濃厚氛圍。
公共安全無處不在,
保品質安全,
就是保發展、保民生。
強化警示教育,
切實轉變政府職能,
把該管的管住、管好,
須臾不放鬆保安全工作,
企業才能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和品質主體,
廣大群眾才有可能感受到“穩穩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