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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酒沒回敬 操起酒瓶就砸人 最終獲刑九個月

佛山日報全媒體訊 記者馬力通訊員丘雅琳報導:向鄰桌的朋友敬酒, 鄰桌的人都站起來回敬, 唯獨吳某甲沒有, 火冒三丈的陳某遂與之產生衝突並致其受傷。 近日, 三水法院審理了該起故意傷害案, 陳某犯故意傷害罪獲刑九個月。

去年4月, 陳某與幾個朋友在某夜宵檔喝酒, 碰巧陳某的朋友認識鄰桌的人, 便與朋友走至鄰桌敬酒, 鄰桌的人大都站起來回敬。 酒酣之時, 陳某卻見吳某甲一直坐著玩手機, 並沒有站起來, 頓覺火冒三丈, 認為這人不懂規矩, 隨即將手上的酒杯擲向吳某甲, 正中吳某甲的前額。

吳某甲莫名其妙被淋了一頭的啤酒, 前額還疼痛流血, 於是拎起桌上的空啤酒瓶向陳某扔去, 卻沒扔中, 便又取一空瓶子追著陳某到鄰桌。 陳某便用半截啤酒瓶刺向吳某甲, 導致吳某甲左腋下與左手掌受傷, 而吳某乙在制止陳某的過程中, 被陳某的朋友“小林”(另案處理)用啤酒瓶打中頭部受傷。 經法醫鑒定, 吳某甲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吳某乙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庭審上, 陳某在法庭上認罪, 自己喝多了酒一時衝動導致犯罪, 感到十分後悔。 法院根據陳某的犯罪情節, 綜合考慮被告人陳某的認罪、悔罪態度等情況, 依法對其判刑九個月。

編輯: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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