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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發表1242篇理論文章,福建檢察機關是怎麼做到的?

6月13日, 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沈威走上第十三屆國家高級檢察官論壇, 同與會專家學者交流他和同事徐晉雄的研究成果《關於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探索的冷觀察》。 此前, 在中國檢察學研究會暨第十八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年會上, 福建與會的三名論文作者分別來自省、市、縣三級檢察院, 一個獲獎、一個作主題發言、一個論文入選。

這不是偶然的巧合, 而是近年來福建省各級檢察機關注重檢察理論研究的結果。 福建省檢察院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用法治理論指導司法實踐,

以“三個建設”厚培理論研究土壤, 引領各級檢察院立足司法實踐, 瞄準理論前沿, 加強檢察理論研究。

➤一是抓平臺建設, 發揮《福建檢察》內刊交流平臺和福建省檢察理論研究年會平臺作用, 主動融入全國性區域性交流平臺, 擴大對外交流, 夯實檢察理論研究基礎;

➤二是抓機制建設, 完善專題研討機制和課題制, 推行檢校合作機制, 堅持論文匿名評審及重複率檢測制度, 保障理論研究可持續發展;

➤三是抓人才隊伍建設, 壯大理論研究隊伍。

據悉, 2016年, 福建檢察機關承擔承辦了最高檢9個研究課題, 發表檢察理論文章1242篇, 92篇在知名核心期刊發表, 40篇論文和1本專著在區域性、全國性學術交流活動中獲獎。

(文字:張仁平 蔡美玲 編輯:羅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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