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廣播交通電臺消息, 昨天(6月18號)下午5點左右, 在鄭州市西三環汝河路向西200米的東馮灣北跨渠生產橋上, 一個騎黃色共用單車的12歲小男孩摔倒在地, 醫護人員在搶救, 19點10分左右, 120宣佈小男孩搶救無效死亡。 小黃車廉價的製造成本卻搭上了一條用金錢換不來的生命, 這個隱患是否該引起大家的重視了。
據周邊目擊者反映說:“當時有四名小男孩都騎著小黃車, 車速非常快, 應該是在賽車!”
現場發現, 導致事故發生的小黃車是第一批車型, 車體比較簡單, 騎行當中具有一定的安全隱患。
第一批小黃車由於使用時間稍長, 刹車有些不太靈敏, 而且第一批小黃車的密碼鎖, 不需要手機掃碼就可以手動打開。
對此, 共用單車小黃車的客服表示:“並沒有人向他們反映小黃車的密碼鎖可以手動打開, 如果是騎小黃車出現了事故可以根據傷勢進行理賠, 註冊的時候是需要實名認證的, 小孩子是不可能會認證成功的, 但如果是大人掃了讓孩子去騎的話, 就不保證會理賠了。 ”
同時, 法律也規定12周歲以下孩子禁止騎自行車。 騎行自行車需要具有一定的體力、智力和騎車技術, 還需要有一定的交通常識, 未滿12周歲的兒童, 並不具備以上這些能力。
因此, 對於小黃車造成生命傷亡事件, 不得不引起我們的深思。 生命誠可貴, 家長也應擔負起重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