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濟南頻現"單車快閃"背後:或為創業套路,以炒作騙風投

1月12日上午,ofo小黃車首次進入濟南泉城路商圈,不過因為未獲批准,半天後便被收走;3月17日晚,山大北路上的ofo也被交警清走。 為什麼屢被驅趕,小黃車還這麼執著要快速進入濟南呢?

ofo稱未接到不能投放通知

隨著大量資本湧入,各家共用單車加快了開疆拓土步伐。 進入2017年以來,共用單車的濟南爭奪戰陸續上演其中ofo單車更是“屢敗屢戰”。

為什麼屢被驅趕,ofo小黃車還這麼執著呢?ofo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作為山東省的省會城市,濟南是他們的重點推廣城市,目前新上小黃車的電子鎖是全國最先進的。 而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則表示,他們1月12日只是在濟南試運營,這次是正常投放,“我們沒有收到濟南不能投放的通知。

”據悉,按照他們公司的整體佈局,很快濟南全市將覆蓋小黃車。

業內人士稱是一場融資秀

“共用單車的盈利問題依舊沒解決,而依靠車費根本不足以支撐其運營,更何況各家還都在搞免費大戰。 ”業內人士說,共用單車的高速發展主要是因為其成為了資本追逐的風口。 甚至有人說,共用單車是一種創業套路,通過炒作騙風投。

而早在1月11日,ofo就啟動了“2017城市戰略”,計畫從1月11日開始,以“一天一城”的速度,在佛山、天津、西安、石家莊、鄭州、濟南、南昌、蘇州、寧波、南寧、福州11座城市不間斷開通城市服務。 按照計畫,ofo早就應該“拿下”濟南,“在濟南投上一些車,也代表ofo確實進入了。

”業內人士稱,這也是ofo小黃車1月12日在濟南玩“快閃”的原因。

他表示,山東是經濟總量前三的省份,濟南作為其省會,在共用單車的推廣版圖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儘管沒有獲准進入,而且屢被查收,但是ofo仍然要布點,也是一場秀。 ”該業內人士說,就像很多企業爭取融資需要有計劃書一樣,ofo通過這樣的實際事例在向意向投資人展示其擴張的決心。

“至於被收走的單車,這些公司根本不看重。 ”該業內人士稱,相比動輒上億元的投資,這些車本身根本值不了幾個錢,再說只要有人用就會產生99元的押金。

共用單車倆月三次“閃秀”

3月17日深夜,在山大北路、洪樓廣場、汽車總站、高新萬達、動物園、和諧廣場、金龍大廈等路邊的人行道上,突然批量出現了“小黃車”ofo共用單車。

正在集中查車的交警,接到線索後立即驅車趕赴街頭,清理單車。

當天晚上以及第二天,在停車辦的介入下,交警部門迅速將上述區域內投放的車輛進行了清理。 只不過,這次跟以往一樣,仍然有不少單車被“不明真相”的市民騎走,散落市區街頭。

執法部門緊急清理投放到街頭的單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 今年1月12日上午,數百輛“小黃車”ofo共用單車突然亮相泉城路商圈街頭,不過半天后便被交警和城管清理。 2月28日早晨,另一家共用單車企業永安行突然湧現大明湖周邊道路,不過幾個小時後也被清理。

倆月內先後發生三次共用單車“閃秀”,且其中有兩次屬於同一個企業,這讓很多市民有些看不懂。

清理車輛成單一應對之法

3月17日深夜11點20分,記者聞訊趕到山大北路西段時,曆城交警大隊機動隊民警正在清理停放此處的“小黃車”。

雖然數百輛車被清理了,但是對於單車企業的問責處罰,卻並沒有啟動。 特別是“小黃車”兩次以野蠻方式,擅自將車輛批量投放街頭,讓人匪夷所思。 如果說第一次還有“不知情”的因素在內,那麼第二次以同樣的套路“撒野”,多少就有些有恃無恐的意味了。

2016年1月1日起生效的《濟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佔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以及從事生產、銷售、修理、加工等經營活動。 第五十二條規定,相關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時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對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在七日內書面告知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城市市容的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城市市容規定的行為,應當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法查處。 不過,對於違反此項規定具體如何處罰,卻沒有明確。 處罰跟不上,類似的“閃秀”很有可能會繼續上演。

濟南既然明確充分考慮外地城市引進單車時出現的問題,對共用單車設立必要的門檻,以保障市民的資金安全以及城市公共利益,那麼也應該從政策層面對不守規則的企業進行懲罰。 比如,兩次出現“不按套路出牌”的擅自投放,將永久禁止進入濟南。

編輯:劉志浩

齊魯壹點用戶端版權稿件,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 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