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老闆心黑,竟然是為我好?|投稿

核心提示:我哭著對你說, 老闆都是騙人的!

我成了學徒工

2月份, 我經朋友介紹, 進了一個磨具廠。 當時, 我也不知道那個廠是什麼情況, 朋友跟我說, 工資是2500, 沒得多。

剛進去上班的時候, 感覺這裡的工作環境還挺不錯的, 工作崗位還算滿意。 這是個小廠, 只有大概30人。

做了一兩天, 老闆就叫我去簽學徒協議, 一起去的還有另外兩個工友。 我根本不懂那個學徒協議是什麼意思。

老闆說, 每個月2500的工資, 要押500塊錢工資, 而且這500塊錢, 每個月都要扣的, 押兩年, 做滿一年退75%, 兩年之後就不用扣押金了。 我就有些迷糊了, 不是說好的2500嗎, 押了500不就成2000了嘛, 幹不到兩年還拿不回押金, 這也太坑了吧!

只聽老闆又說, 是學徒就必須得簽, 這是他們公司的規定, 每個學徒剛進廠的時候都一樣, 如果不簽的話, 就自己走人。

我有些猶豫, 感覺跟自己想像的不一樣, 可又不想就這麼走人, 不知道該怎麼辦。

老闆看我們沒什麼反應, 就繼續說, “簽這份協議, 主要是讓你們有更快的成長, 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學到東西, 要用錢約束一下自己。 你們來這裡學習, 給你們提供一個學習的環境, 我會對你們負責任, 要把你們這群年輕人培養出來,

學到東西就是最重要的。 ”

當時, 我對勞動法一點都不瞭解, 還以為他這樣子做是合法的, 就迷迷糊糊的簽了。

感覺自己被坑了

我的第一個工作崗位是學電腦鑼, 不多久老大就覺得我不適合學那個, 就說給我換一個工作崗位, 叫我去學裝模。

其實,

哪裡是去學裝模啊, 就是騙我去學大水磨床。 我當時就覺得老大有點坑人了。

我問過老闆, 我電腦鑼學的好好的, 為什麼叫我去學另外一個。 他就說, 你先在這裡學著, 等你學會了就去學裝模, 先把基礎東西學會。

我想, 老闆跟老大肯定是穿同一條褲衩的人, 根本不值得我們信任。

可進廠了, 協議又簽了, 就只能繼續幹。 就這樣, 我在大水磨床苦苦堅持了3個月。

有一次, 老闆請我們吃夜宵, 他跟我們說, 3個月以後加工資, 不看能力。

可是, 我現在已經做滿3個月了, 老闆也還沒給我們加工資。 我更加覺得老闆說的那些話, 都是忽悠人的, 不可信。

5月底的時候, 我的心態和態度就有些不好了。 我一直在想, 再這樣子做下去的話, 簡直就是在浪費時間跟青春啊。

可能老闆看到我的心態變化, 就找我談話了, 他說, 要幹就好好幹, 不幹就儘早跟他說。

可我心想, 我自己走, 他是肯定不會退給我每個月500塊的押金的。

原來老闆是違法的

當我做了差不多3個月之後吧,我才知道,原來這個廠是不按勞動法,是違法的!

加班沒有加班費,也不簽勞動合同,他那個學徒協議也是無效的,是違反了勞動法規定。更為可惡的是,我們的工資是死工資,遠遠低於勞動法規定的標準。

公司還規定說,26天10小時是正常的工作時間,這之外的工作時間才算加班。可這些加班也是沒加班費的,老闆說可以自己調休,但我們哪有機會調休啊,師傅讓你上班,你還敢不上班嗎,稍有不想加班的情緒,就會被認為態度不好。

公司違法的地方一大堆,我都想不出他還有什麼地方是不違法的。

後來,我就開始慢慢的有了不想繼續在這個廠做下去的念頭了。

當我準備辭職的時候,一個朋友跟我說,你要是自己辭職的話,就拿不到那個勞動法的工資。當時我也真不瞭解勞動法,根本不懂怎麼辦。

後來,我就去群裡問那些懂法的人,跟他們簡單說了一下我們這個廠的具體情況。群裡就有人跟我說,我這個廠很多地方都是違法的,要去勞動局投訴,要申請仲裁等等。

通過他們,我也瞭解到,就算是我自己辭職,也是可以拿回押金的。而且,要是我願意走勞動仲裁的話,還可以要求老闆給我加班費,甚至沒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拒絕加班,老闆找我談話

我決定辭職了。

雖然知道工廠那麼多違法的地方,但要去爭取,心裡還是有些糾結,有些緊張,畢竟以前沒幹過這樣的事情。

6月1號晚上,組長叫我加班,說把活幹完再下班。我就拒絕加班,說加班沒加班費。組長就跟我說,“那你明天不要來上班了。”或許,他以為這樣說就能把我唬住呢!

第二天上午,老闆就找我去辦公室談話了。

剛進辦公室,他就問道:“昨天晚上為什麼不加班啊?”我說:“沒加班費,不加。”

他似乎很驚訝,便搬出公司的制度,說:“十個小時以外的時間才算加班,才可以算調休的啊。”

我反駁道:“勞動法沒這規定的。”

他不聽,就開始轉換話題,問我這幾天心態和態度為啥有點不好啊。我很氣憤,難道他不知道我為啥心態不好?

我就跟他說,“每個月拿兩千塊錢工資,又要求加班,工作上還要加量,伙食也不好。”然後,我就重點的說明了伙食方面的問題。

他說他們現在正在改善。之後,就給我講了一大堆道理——要是按他的說法,他們廠的違法行為歸根結底都是為了我好。我真是無語了!

這次協商不太成功,感覺被老闆主導了,明明是公司違法,克扣了我好多工資,偏偏被他說成公司很委屈似的。老闆實在是太狡猾了。

要回押金

晚上,主管又找我談話,問我現在是個情況,說我想在這裡做就服從安排,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不要以你現在的這個心態和態度去對待這份工作。

我說:“你們這個廠很多地方違法了,怎麼能好好做下去嘛。”然後我就跟他說我要是辭職的話,就必須給我按勞動法算工資,他不同意。

我說,“我在這裡上班,按勞動法來說,工資已經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了,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主管回答說,人家拿8000的,是不是也要按2030算呢。我沒反應過來他的意思,只能說“我不知道”。主管又說,“公司花那麼多錢來培養你們,還要給你們按勞動法算工資,這不合理啊。”

主管的說法和老闆一個樣,真是沒法談。最後,我撂下一句“那我去勞動局問一下吧”就走了。

或許是聽說了我要去勞動局,第三天上午,老闆又找我去談。說,你是不是不想做了,還是想怎麼樣。我就說,你們這個廠很多地方都違法了,做不下去了,要去勞動局投訴。

老闆似乎很生氣,說你要是去勞動局投訴的話,我就會讓你後悔,工資至少一年以後才給你。

然後,工資都沒有給我結算,老闆就催我馬上搬宿舍,不搬的話,就威脅我。

我感覺到,老闆雖然表現得很強勢,但其實也是怕我去告他們的,他們廠那麼多違法的地方,他自己肯定也擔心的。不過他再強勢的威脅,我也沒那麼害怕,他應該是想嚇退我。

下午,我和老闆商量了一下午,最後,老闆退回了我每個月500元的押金。

談判的時候我就想,只要他肯把那500塊錢押金退給我,我就不去投訴了,仲裁打官司也太麻煩了!如果他不願意退押金,我就只能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了。

說實在,每次和主管、老闆談的時候都有些緊張,畢竟是第一次。不過,慢慢的,後面就已經沒有特別的緊張了。這次雖然沒拿到更多,但也算是一個小小的成長吧。

拿到了押金,我很開心,不過更讓我興奮的是,我覺得自己學到了很多東西,比如勞動法,還有就是和老闆談判的經歷——要是以前,我是絕對不敢這麼做的,我相信,以後我會做的更好!

原來老闆是違法的

當我做了差不多3個月之後吧,我才知道,原來這個廠是不按勞動法,是違法的!

加班沒有加班費,也不簽勞動合同,他那個學徒協議也是無效的,是違反了勞動法規定。更為可惡的是,我們的工資是死工資,遠遠低於勞動法規定的標準。

公司還規定說,26天10小時是正常的工作時間,這之外的工作時間才算加班。可這些加班也是沒加班費的,老闆說可以自己調休,但我們哪有機會調休啊,師傅讓你上班,你還敢不上班嗎,稍有不想加班的情緒,就會被認為態度不好。

公司違法的地方一大堆,我都想不出他還有什麼地方是不違法的。

後來,我就開始慢慢的有了不想繼續在這個廠做下去的念頭了。

當我準備辭職的時候,一個朋友跟我說,你要是自己辭職的話,就拿不到那個勞動法的工資。當時我也真不瞭解勞動法,根本不懂怎麼辦。

後來,我就去群裡問那些懂法的人,跟他們簡單說了一下我們這個廠的具體情況。群裡就有人跟我說,我這個廠很多地方都是違法的,要去勞動局投訴,要申請仲裁等等。

通過他們,我也瞭解到,就算是我自己辭職,也是可以拿回押金的。而且,要是我願意走勞動仲裁的話,還可以要求老闆給我加班費,甚至沒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拒絕加班,老闆找我談話

我決定辭職了。

雖然知道工廠那麼多違法的地方,但要去爭取,心裡還是有些糾結,有些緊張,畢竟以前沒幹過這樣的事情。

6月1號晚上,組長叫我加班,說把活幹完再下班。我就拒絕加班,說加班沒加班費。組長就跟我說,“那你明天不要來上班了。”或許,他以為這樣說就能把我唬住呢!

第二天上午,老闆就找我去辦公室談話了。

剛進辦公室,他就問道:“昨天晚上為什麼不加班啊?”我說:“沒加班費,不加。”

他似乎很驚訝,便搬出公司的制度,說:“十個小時以外的時間才算加班,才可以算調休的啊。”

我反駁道:“勞動法沒這規定的。”

他不聽,就開始轉換話題,問我這幾天心態和態度為啥有點不好啊。我很氣憤,難道他不知道我為啥心態不好?

我就跟他說,“每個月拿兩千塊錢工資,又要求加班,工作上還要加量,伙食也不好。”然後,我就重點的說明了伙食方面的問題。

他說他們現在正在改善。之後,就給我講了一大堆道理——要是按他的說法,他們廠的違法行為歸根結底都是為了我好。我真是無語了!

這次協商不太成功,感覺被老闆主導了,明明是公司違法,克扣了我好多工資,偏偏被他說成公司很委屈似的。老闆實在是太狡猾了。

要回押金

晚上,主管又找我談話,問我現在是個情況,說我想在這裡做就服從安排,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不要以你現在的這個心態和態度去對待這份工作。

我說:“你們這個廠很多地方違法了,怎麼能好好做下去嘛。”然後我就跟他說我要是辭職的話,就必須給我按勞動法算工資,他不同意。

我說,“我在這裡上班,按勞動法來說,工資已經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了,已經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主管回答說,人家拿8000的,是不是也要按2030算呢。我沒反應過來他的意思,只能說“我不知道”。主管又說,“公司花那麼多錢來培養你們,還要給你們按勞動法算工資,這不合理啊。”

主管的說法和老闆一個樣,真是沒法談。最後,我撂下一句“那我去勞動局問一下吧”就走了。

或許是聽說了我要去勞動局,第三天上午,老闆又找我去談。說,你是不是不想做了,還是想怎麼樣。我就說,你們這個廠很多地方都違法了,做不下去了,要去勞動局投訴。

老闆似乎很生氣,說你要是去勞動局投訴的話,我就會讓你後悔,工資至少一年以後才給你。

然後,工資都沒有給我結算,老闆就催我馬上搬宿舍,不搬的話,就威脅我。

我感覺到,老闆雖然表現得很強勢,但其實也是怕我去告他們的,他們廠那麼多違法的地方,他自己肯定也擔心的。不過他再強勢的威脅,我也沒那麼害怕,他應該是想嚇退我。

下午,我和老闆商量了一下午,最後,老闆退回了我每個月500元的押金。

談判的時候我就想,只要他肯把那500塊錢押金退給我,我就不去投訴了,仲裁打官司也太麻煩了!如果他不願意退押金,我就只能去勞動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了。

說實在,每次和主管、老闆談的時候都有些緊張,畢竟是第一次。不過,慢慢的,後面就已經沒有特別的緊張了。這次雖然沒拿到更多,但也算是一個小小的成長吧。

拿到了押金,我很開心,不過更讓我興奮的是,我覺得自己學到了很多東西,比如勞動法,還有就是和老闆談判的經歷——要是以前,我是絕對不敢這麼做的,我相信,以後我會做的更好!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