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市民住兩天酒店用70度電 酒店以浪費為由收電費

網路配圖

客人入住酒店, 兩天時間竟然用了70度電……酒店讓客人自掏腰包付電費的事, 經本報3月17日報導後引發熱議:住兩天酒店耗電70度,

客人到底是咋用電的?酒店讓客人為“過度用電”買單, 到底該不該?

客人住酒店兩天用掉70度電

師先生在長安南路一家名叫怡欣的快捷酒店住宿兩天, 退房時, 工作人員讓他支付70元的電費, 原因是他入住兩天內使用了70度電。

兩天用了70度電, 客人到底是咋用電的?該酒店的老闆說, 這位客人住的是兩室一廳的公寓客房, 客廳和臥室一共三個空調, 不管人在不在房間, 三個空調都一 直開著。 另外, 客人外出也從來不關燈, 這些都是服務員打掃衛生時看到的。 酒店每個客房的外面有電錶, 客人入住的時候, 都先把電錶的原始數位記錄好, 退房時 再記錄最新的用電數位, 兩者相減就是客人入住期間的實際用電量, 然後每度電按一塊錢的標準收費。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