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現在的老公都是二婚, 我跟前夫是同學, 結婚後發現他天天不務正業, 除了喝酒還是喝酒, 沒辦法結婚還不到一年我就提出了離婚, 現在的老公他說他前妻是外省人, 跟別人一起出去打工跑了。 我倆是在媒人的介紹下認識的, 都受過感情的傷害, 也沒有孩子, 見了面感覺還不錯, 就一直有聯繫, 私下裡他也經常約我出去玩, 後來家裡人說要是感覺不錯, 就結婚吧, 我想想也是, 二婚也不可能像小年輕一樣談上個三五年再結, 我倆商量了一下就決定結婚。
談到結婚事情就多了, 彩禮, 酒席, 等等, 婆婆跟老公來我家商量結婚的事, 我媽要3萬彩禮, 婆婆說“3萬?你搶劫的吧?都是二婚了還要彩禮?”我媽說“二婚怎麼了, 二婚就不可以要點彩禮了?”婆婆不說話了, 最後好不容易談好了, 彩禮一萬五。 說到酒席, 我媽的意思是想簡單辦熱鬧一下, 婆婆又不同意了,
二婚怎麼了,
誰規定二婚就不能要彩禮辦酒席了,
現在都是未婚的人過著結婚的生活……我二婚咋了,
對於老公的態度我有點傷心,
朋友都說他太吝嗇了,
並不是愛我,
勸我跟他分手,
想想也是,
我要彩禮並不是把婚姻當做發財的手段,
鼓起勇氣再婚就是為了真心為了愛情結婚的,
而老公的態度好像就是圖省錢圖搭夥過日子,
我也在考慮這個婚我還要不要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