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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小夫妻“閃婚”不久又欲“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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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雙方當事人冷靜下來, 深思熟慮自己是否真的要離婚, 20日, 赤坎區法院向起訴“閃離”的“90後”小夫妻發出我市首例《冷靜建議書》。

李俊(化名)和阮君(化名)是一對“90後”小夫妻, 他們2015年相識幾個月後便登記結婚, 但婚後雙方卻因家庭瑣事和兒子照顧問題衝突頻發。 去年年底雙方大吵一場後, 李俊賭氣前往廣州工作, 雙方互不聯絡, 阮君也於2017年3月負氣來到赤坎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打算結束這段不到2年的婚姻。

昨日, 受理該起離婚糾紛案件的“周冰清審判團隊”根據雙方當事人發生衝突的原因和案件的具體情況, 認為雙方當初“閃結”, 如今又打算“閃離”, 離婚的原因主要還是家庭瑣事和兒子照顧問題。 出於維護婚姻家庭的穩定, 以及考慮雙方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 法官決定向小夫妻送達《冷靜建議書》, 建議雙方在正式開庭審理之前先冷靜1個月,

希望雙方將心比心, 在婚姻生活上進行換位思考, 同時要為小孩的將來成長環境考慮, 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就離婚。

據悉, 這種向離婚雙方當事人發出《冷靜建議書》的創新舉措, 在我市法院系統尚屬首例。 該案的承辦法官表示, 冷靜期限一般為1個月, 從向雙方當事人送達冷靜建議書的次日起計算, 冷靜期限計入案件審限內。 在冷靜期程式啟動後, 承辦法官會會同婦聯、社區、當事人親友等深入尋找離婚糾紛雙方的矛盾根源, 積極開展勸和工作, 幫助雙方當事人平息紛爭。 冷靜期屆滿後, 對於雙方當事人和好的, 及時製作調解書或撤訴裁定書;對於原告仍堅持離婚的, 繼續訴訟程式, 通過開庭、庭後調解,

雙方當事人仍然未能和好或達成一致意見的, 依法及時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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