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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搭便車時出車禍,誰來承擔責任?

隨著機動車數量的不斷增加, 搭便車的行為越來越多, 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了很多便利, 然而同時, 與此相關的糾紛也越來越多。

何為搭便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該怎麼辦?誰應當承擔責任?今天, 揚遠律師就諮詢中常見的幾個問題為您進行總結分析。

1、何為“搭便車”?

搭便車, 顧名思義是指車主出於好心, 允許他人免費乘坐自己的車, 是典型的助人為樂表現。 顯然, 免費是“搭便車”不同於其他乘車方式的主要特徵之一。

2、“搭便車”在法律層面叫什麼?

通常, 在法學理論上把“搭便車”的行為稱為“好意同乘”, 車主即“好意人”或“施惠人”, 免費乘車的人即“同乘人”。 這裡需要強調的是, 好意同乘是一種情誼行為, 施惠人並非為追求報酬, 搭乘人不會支付任何對價, 包括搭乘人為表示謝意而支付的對價。

3、允許他人“搭便車”, 我有風險嗎?

答案是肯定的, 當然有風險。 一般來說, 搭乘人和好意人兩人的目的地一般都比較接近或相同, 否則好意人一般不會同意他人免費搭乘。

如果搭乘的人不幸受傷了, 你同樣要承擔責任。 發生交通事故無疑不是雙方都期待發生的, 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搭便車的人同樣有權利要求你承擔賠償責任。 因為賠償責任的承擔並不以他是不是向你支付費用為前提, 換句話說, 不論他是不是支付費用, 你都應當盡到自己的注意義務, 將同乘人安全送達目的地。

4、我因為“搭便車”發生交通事故受傷, 我該找誰承擔責任?

首先, 可以找事故發生的相對方承擔責任, 除非依據交警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 相對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其次, 如果同意你免費搭乘的好意人沒有盡到應盡注意義務, 對事故發生有一定責任, 你可以要求好意人一起承擔賠償責任。

司法實踐中, 對於這類問題還沒有完全統一的處理意見,

一般會考慮乘車人是否存在過錯、好意人是否未盡到應盡義務等因素, 酌情減輕好意人的賠償責任。

所有圖片︱來自Pixabay, 基於CCO協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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