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初中同學聚會, 我和已經有二十年沒有見面的同學小敏又聯繫上了。
上學時, 我們是最好的朋友, 一起放學, 一起玩耍, 可以說是整天形影不離。 初中畢業以後, 我上了高中, 而小敏卻早早地步入社會, 結婚生子。 在那個通訊不是很方便的年代, 我們慢慢就失去了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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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聚會的意外重逢, 我們都很激動, 仿佛又回到了那個青春懵懂的少女時代。 在一起回憶上學時發生的點點滴滴, 剛見面時的陌生和尷尬慢慢就一掃而空了。
通過瞭解得知小敏生了兩個女兒一個兒子, 她和老公都沒有什麼固定工作, 生活過得不是特別寬裕。 我是遠嫁到了外地, 也是工薪階層, 因此也瞭解她的不容易。
後來突然有一天, 她突然打電話和我說。 她老公在路上出車禍, 腿被撞斷了, 需要做手術。 但是她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 那個肇事者要等員警判定責任才好給錢,
我以為等事故處理好了, 她拿到了賠償就會把錢給我, 誰知道一晃一年過去了, 還沒有任何還錢的消息, 因為我們也要還房貸, 經濟不是特別寬裕。 但是我也不好意思催她, 就和另外一位同學說起, 那個同學很吃驚地說:“你不知道啊, 她老公的事情早解決了, 賠的幾萬塊錢, 好像是買了一輛車。 聽說她好像借了幾個人的錢呢, 都沒有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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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幾個月, 我每次催她, 她都找各種理由搪塞我, 直到現在也沒有還給我。 我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要回這個錢, 這個錢還能要回來嗎?為了這一點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