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 濟南市環保局在其官方網站公佈一批環境問題行政處罰決定書, 共涉及7家企業, 總罰款金額達261.5萬元, 其中濟南台有玻璃製品有限公司和山東晉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被處以100萬元的“頂格處罰”。
據市環保局公開信息顯示, 位於高新區孫村鎮的濟南台有玻璃製品有限公司此次共收到了兩份行政處罰書, 其中一次因超標排放被罰款100萬元。 今年1月, 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了執法檢查, 發現其正在使用的一台煤制氣發生爐煙氣排放, 監測發現氮氧化物濃度超標高達2倍多。 此外, 該單位40平方米玻璃窯爐煤改氣專案按要求需配套污染防治設施,
位於章丘市水寨鎮的山東晉煤日月化工有限公司也因超標排放問題被罰100萬元。 今年1月, 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並對煙氣排放情況進行了手工檢測。 發現其煙塵排放超標228.1倍,
在這批因環境違法問題被曝光的企業中, 山東科源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因外排煙氣超標0.29倍被罰20萬元。 山東福膠集團東阿鎮阿膠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完成大氣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設備安裝並與環保部門聯網, 被罰20萬元。 山東南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對揚塵、渣土進行管理, 被罰款8萬元。 濟鋼集團有限公司因焦爐工藝原因致使部分煙塵無組織放散, 對周圍環境造成較大影響, 被罰款5萬元。 濟南中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因雜訊超標被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