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父母收男方10萬聘禮 14歲少女被逼與其同居生子

近日, 有市民報警稱, 在南昌市的佘山路上, 有一名女子一直在奮力向路人求救, 說是有人要強行控制她。

女子:他們要非法拘禁我, 要搶我手機。

男子:她一個人要跑掉。

女子:那是因為路人看不下去了, 才幫了我(報警)。

求救女子名叫吳佳(化名), 江西撫州人, 今年只有17歲。 她說, 要拘禁她的, 就是旁邊這名黑衣男子黃成(化名)。

員警:你14歲就跟著他是吧?

女子:但是我那個時候不是自願的。

員警:你們結婚了吧?

男子:沒有。

員警:沒有結婚你憑什麼帶她(走)。

男子:雙方家長見面同意了的。

女子:他和我家人說了。

員警:那是另外一回事。 你叫她父母來接她都可以, 你沒有任何權利(帶她走)。

黃成告訴民警, 他和吳佳14歲就有了婚約, 當時他們家還給了對方十萬塊錢的禮金。 現在, 兩個人的孩子都已經快三歲了, 但吳佳自從來南昌打工後, 似乎就不想再回這個家了。

員警:就是說這個事情, 你光跑是沒有用的, 畢竟你們還生了小孩。

女子:我想要和平分手。

尋找女友多日, 最後換來的卻是“分手”二字, 心灰意冷的黃成十分沮喪。

員警:你現在可以走, 但是有一點, 你一定要你大人跟人家父親聯繫。 你們之間禮金的問題, 可以到法院通過正當的法律管道解決, 你這樣躲不是辦法。

在民警的調解下, 雙方都同意坐下來好好談談。 都市頻道記者報導。

看來, 這一段沒有任何感情基礎的所謂“婚約”, 並不能讓二人繼續走下去了。 只希望雙方家長能夠妥善處理, 千萬別讓孩子, 成了無辜的受害者。

也希望更多的人, 能夠知法、懂法, 別讓這種落後、荒唐的所謂“婚約”, 帶給下一代更多的遺憾和傷害。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