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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兄弟義氣故意殺人 潛逃十一年最終獲刑十年


6月1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上林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故意殺人案進行宣判, 判處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 這遲到了十一年的法律制裁,

卻讓韋某某感到“安心”。

案件起源還要從2005年說起, 當年, 二十出頭的韋某某人稱“四弟”, 彼時正是兄弟之情義薄雲天的時候, 在當年一個寒冷的冬夜裡, 他為了幫兄弟李某節出氣, 與覃某某、李某彬(二人均已判刑)兩人一起, 帶上三支霰彈槍找到與李某節有矛盾的黃某, 並用槍朝其頭部射擊, 造成黃某因霰彈槍射擊頭部致嚴重顱腦外傷致死的後果。

此後, 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 韋某某開始了艱難的潛逃生涯。 十一年之後, 2016年12月, 在家人的陪同下, 韋某某主動到上林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法院審理, 因韋某某有自首情節, 法院依法依法從輕處罰, 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 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中國法院網 周群 黃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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