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天的盤龍瑞祥熙園內, 1至7棟居民樓絕大部分住戶家中沒有燈光。 300余戶居民停電已4天, 一到晚上, 部分居民到親戚家中暫住。
停電發生後, 居民找供電部門, 可被告知, 變壓器並未移交, 因此維修工作要和物業協商。 “物業說換變壓器要14.6萬元。 ”這讓居民直呼付不起。
目前, 物業公司向盤龍城經濟開發區主管部門反映, 開發區召開協調會討論。 “維修費有沒有可能物業支出或居民平攤?”物業公司表示, 由於金額太大, 物業力不從心。 而有居民認為, 買房7年, 平時電費交給物業, 出了問題才知道從電廠到用戶電錶之間,
電力設施沒有移交給供電部門的社區並非個例。 去年, 江夏區濱湖春天社區變壓器受雷擊, 該變壓器同樣沒有移交給電力部門, 致使停電3天, 物業公司為了恢復供電, 先期墊付萬余元維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