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闢謠 “四個和尚偷腎”純屬謠言

《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條中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 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 故意在資訊網路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 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 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怒江網警提醒:

網路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廣大線民文明理性上網, 對於網路流傳的資訊要仔細甄別, 判明情況,

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共同維護健康的網路環境和良好社會秩序。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