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降生對每個家庭來講都是一件大喜事, 但新生兒呈報出生登記戶口時需要的一系列手續和流程, 卻令不少家庭摸不著頭緒。
據瞭解, 辦理新生兒呈報出生戶口的申請手續, 需要父母雙方的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影本、《出生醫學證明》和《大連市XX 區(市、縣)民族成分登記確認申請書》(父母同一民族的不需填報)。 對於非婚生育的, 須提交新生兒撫養權法院判決書或生命公證書和有撫養權方婚姻狀況聲明公證書。
在審批程式中, 由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戶籍地派出所審驗辦理。 符合規定, 申請戶口手續真實、齊全,
新區是一個開放型的國際城市。 那麼, 辦理國外新生兒呈報出生戶口又需要哪些手續呢?據瞭解, 首先需要的是《國籍認定書》(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出具);其次是父母雙方的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及影本;經我國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出生證明》及由本市有資質翻譯公司翻譯的中文件;《大連市
XX 區(市、縣)民族成分登記確認申請書》(父母同一民族的無需填寫);父母及子女入國(境)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及影本。 最後, 也需要留意由視窗民警提供的其他需要材料的書面清單。
與國內新生兒呈報出生戶口相同, 國外新生兒呈報出生戶口審批程式也是由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戶籍地派出所審驗辦理,
記者:石宇
編輯:孟梓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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